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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3 10:28:20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你室有一件案件将于下月超期,请及时办理。”近日,抚州市临川区纪委区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通过电话,对半年内未及时结案的案件进行统一调度。近年来,该区在建章立制、精细管理上持续用力,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前预警、强化调度、重点督办,切实提升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效能。

  该区纪委区监委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室问题线索集中管理职能,坚持关口前移,运用“绿黄橙红”四色管理法,建立超期预警机制,进行集中梳理、分类处置。四色管理法是用“绿黄橙红”对案件的不同状态进行标注,使之一目了然。“绿色”表示“安全件”,案件办理时限在半年之内;“黄色”表示“提示件”,案件在办时间半年至九个月;“橙色”表示“督办件”,案件已经办理了九个月至一年;“红色”则表示将于本月超期或已经超期的“警示件”。

  依托预警机制,该区纪委区监委建立管理台账,动态更新处置,着力在强化调度、跟踪督办上下功夫。及时通过电话提醒、“面对面”提醒、发放督办单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督办,推动一批超期案件得到有效处置。同时,通过坚持每月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研判,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方式,实现案件办理精准到位、迅速高效、规范完善。(费超越、康赋)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jcfc/202307/t20230721_1027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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