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印发了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清单》共5个部分28条,全面系统地对集团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作出规定,推动主体责任更好地落地落细落实。
牢牢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从组织领导、谋划部署、统筹推进、成果运用、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明确职责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深化政治巡察、巡察基础建设、整改与成果运用等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做到组织领导有力、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出处置意见,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以上率下做实做好巡察工作这项“书记工程”。
明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领导、督促分管单位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结合分工职责,做好人员力量支持、提供专业协助等工作,督促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整改落实,传导整改压力,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实效。(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