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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3 07:28:2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公诉机关指控你犯受贿罪,你是否认罪?”“我认罪。”近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区纪委监委组织案发单位、各乡镇街道和其他区直部门的2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了此次庭审。

  随着庭审程序的推进,庐阳区城管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原副科长刘某某在利益诱惑面前违背初心使命,突破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全过程完整展现出来,现场旁听人员深受警醒和触动。

  “刘某某身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本应时刻警醒、以身作则,却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迷失在权力的诱惑中,辜负了组织的培养与信任。这也警醒我们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一位区直单位分管负责人在庭审结束后感慨地说。

  今年以来,庐阳区纪委监委坚持运用查办的“身边案”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依托区法院公开庭审平台,根据警示教育对象的领域、层级、岗位等特点,分三批次组织案发单位、乡镇及区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警示教育成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持续为党员干部“敲警钟”,真正达到庭审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进一步筑牢全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警示教育是连接‘不敢’与‘不想’的重要纽带,将旁听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更能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庐阳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紧紧围绕推动“廉在庐阳”项目建设,继续创新警示教育机制,开展各类差异化、个性化的警示教育,全面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合肥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12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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