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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17:32:23      作者:佚名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前,经惠州市委批准,惠州市纪委监委对惠东县原副县长黄绿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绿青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年节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有效查处辖区楼盘违建问题;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力,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纠纷解决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绿青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惠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绿青开除党籍处分;由惠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惠州市第十一届党代表、惠东县第十一届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djzwcf/81625.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