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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6 08:28:45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近日,桂林市临桂区南边山镇纪委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时,收到群众反映钱村村委奇峰河—崩山塘河段河水被污染的问题。该镇纪委立即到现场查看,通过走访群众、查阅资料,发现该河段主要是受到周边养殖厂排放物污染,污染现象已有一段时间。但由于该镇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及时上报处理,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了解情况后,该镇纪委随即对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约谈,督促其对河道污染情况开展调查,并限期整改。在该镇纪委和群众的监督下,目前该河段污染情况已得到处理,河水恢复了往日的碧绿。

  
近年来,临桂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聚焦“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紧盯全区各职能部门、乡镇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重点查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在生态环保工作中职责任务不清、方法措施不明、监管检查不严、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护航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落地落细。

  
该区纪委监委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强化监督,组成“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的“室组地”专项督查组,根据每季度政治监督清单内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以精准有力的专项监督协同配合党委全面监督。

  
督查组在义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查时,发现五通镇辖区的义江两岸有乱占乱建现象,随后将问题反馈给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主要负责人,督促其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通过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共同发力,目前共拆除河道乱占乱建建筑5处,恢复原貌8处,义江沿线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力整治。

  
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深走实,临桂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探头”作用和乡镇纪委“尖兵”作用,做实日常监督,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倒逼责任单位找出症结、列出举措、拿出成效,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严肃查处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以精准有效问责助推生态环保领域政治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共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检查4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个,立案查处15人。(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0714/gxjjw64b11f22-1833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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