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彬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理想信念出现偏差,精神‘缺钙’……”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纪委监委组织该县林业局全体干部开警示教育会,引导党员干部引以为鉴,时刻紧绷拒腐防变这根弦。
熊彬,1995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县交通局办公室秘书,巴畴乡党委副书记、乡人大主席,县委办副主任,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2021年10月,熊彬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2年3月14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熊彬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975年8月,熊彬出生在东兰县大石山区。在艰苦的求学历程中,父母那句“唯有读书才能走出山旮旯”的叮咛烙在熊彬的心里。他不负期望,以优异成绩考入师范学校。入职后,熊彬教学成绩斐然,很快转岗到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不到三年时间便担任乡镇副职。2011年,年仅36岁的熊彬调回县城,担任某县直单位“一把手”。
然而,自2015年担任东兰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后,虚荣攀比的种子在熊彬的心里生根发芽了。“看到村里外出务工的朋友,回家盖的房子比自家的好,心里很不是滋味。特别是以前成绩不如自己的同学,混得风生水起,住豪宅,开豪车,我心里渐渐不平衡了。年近50,升迁机会渺茫,再不捞点,退下来后就什么都没有了。”熊彬说。
2015年底,上任县林业局局长的第二个月,老板章某登门拜访,希望熊彬在苗木采购方面给予“支持”,塞给他5万元的“辛苦费”。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思想的作祟下,熊彬将红包纳入囊中。
“当时我就想,自己不过是动点权力为别人办点‘实事’,别人给点‘回馈’也没有什么不妥的,不过是‘你来我往’而已。”熊彬忘记了初心,迷失了自己,把手中的权力演变为交易的砝码。他为章某排除“疑难杂症”,谋取不当利益。面对章某酬谢的礼品礼金,熊彬来者不拒。2015年至2021年,除接受老板们宴请以及各类名烟名酒等贵重礼品之外,熊彬受贿金额共计48万元。
纵观熊彬案,其腐败堕落的根本原因是没有拧紧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致其思想下滑,贪欲上位,最终底线和纪法原则彻底沦陷。
在《入党志愿书》中,熊彬曾写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我对党的信仰和信任,而不是为了脸面好看,更不是为了升官发财,贪图安逸”。那时的他,满怀对党的忠诚与热爱。然而,怠于修身的熊彬,思想滑坡,信念动摇,背离了那份炽热的初心。
“在位时,我们单位和县纪委曾多次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并开设廉政教育课,但是我觉得没必要,时常借故不参加。”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正是因为未给自己常敲警钟,熊彬理所当然地认为,比起那些落马贪官捞取的巨款,自己拿的不过是“蝇头小利”罢了。在错误思想的支配下,他的廉洁底线也一破再破。
“荒于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淬炼,让我逐渐丧失了政治定力,才会导致自己底线失守,一发不可收拾。现在的我,自由、名誉、家庭都没有了。我愧对组织的培养,丧失了共产党人的信仰,愧对父母的养育,不能在年老病重的父亲跟前尽孝,愧对妻儿的期望,让昔日温馨的家庭失去了顶梁柱。”熊彬深深忏悔道。(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兰县纪委监委谭东玲陈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