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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2 03:16:41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根据自治区党委部署,2023年6月28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类乌齐县反馈巡视情况,传达学习王君正书记在听取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组长扎西白珍分别向类乌齐县委书记王刚强和类乌齐县县级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受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扎西白珍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王刚强主持向领导班子的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表态发言。

  扎西白珍在反馈时指出,上次巡视以来,类乌齐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学习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紧扣“一园四地一门户”发展定位,努力构建“一心两轴三区”区域发展格局,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一定进步。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有短板,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有不足,县委履行职责不到位,“四个创建”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维稳安全和社会治理工作依然艰巨,产业项目带动作用不够,环境综合治理有弱项,干部群众“大边防”意识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县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对重点领域廉洁风险排查和防控力度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改进作风、狠抓工作有待加强。班子成员解决分管领域困难不足,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够严格,关心关爱和干部培养不够,干部监督管理不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实。对巡视、审计等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自治区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扎西白珍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结合类乌齐县实际,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细化落实举措,全面推进“四个创建”,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统筹县域经济协调发展,抓好生态修复工作,牢固树立“大边防”意识。二是切实履行县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县纪委监委要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三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牢固树立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用人导向,规范干部考察考核程序,健全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四是坚决扛起整改落实政治责任,针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上次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和本轮巡视发现的问题以及其他监督指出问题,举一反三、一体推进、全面整改、持续整改。

  扎西白珍要求,类乌齐县委要以即将在市县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西藏工作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学习贯彻王君正书记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把握昌都市作为西藏副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扎实履行职责使命,盯住个性问题,抓住共性问题,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下功夫,在推进“四个创建”上下功夫,在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下功夫,在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上下功夫,在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扎西白珍强调,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类乌齐县委要深刻认识把握巡视整改的政治性、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县(区)委整改主体责任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整改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既要推动解决巡视发现的具体问题,又要注重从县委层面剖析原因、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找不足,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奋力推进新时代类乌齐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王刚强表示,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由县委负总责,县委常委分工负责,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整改落实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倒排日程、挂图作业,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由点及面,逐条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深入进行整治,确保标本兼治、根除源头,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建设“一园四地一门户”、塑造“彩色类乌齐·三江花都城”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有关同志;昌都市委领导班子成员,昌都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类乌齐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全体在家同志,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中、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部分老干部代表及“两代表一委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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