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保障

时间:2023-07-12 01:37:15      作者:佚名 来源:南粤清风

  “你局移送的问题线索,经初步核查属实,我委将按照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审查。”今年年初,深圳市罗湖区审计局在开展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时,发现并向区纪委监委移送了线索材料。随即,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进行精准快速核查处置。

  近年来,罗湖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审计局先后印发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的工作制度等,形成沟通联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处置结果反馈等协同机制,持续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规范有序。

  同时,罗湖区纪委监委把区审计部门抄送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等审计报告嵌入监督工作,结合审计报告反映的廉政风险隐患、制度机制漏洞,制定监督清单和重点监督事项,全程跟进监督,并将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最大限度发挥审计监督在监督体系中的作用。

  其中,针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区纪委监委对审计部门发现并移交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统一登记、分类梳理、专人督办,对问题线索逐一集中研判,深挖腐败问题线索,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深化源头治理。近三年,区审计部门共报送重要审计报告38份,区纪委监委针对审计报告共梳理出12个问题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单位跟进监督。在区审计局移交的17条问题线索中,区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后立案44件,形成有力震慑。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聚焦财政资金分配、国有资产处置、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与审计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融合机制,持续加大信息、资源、人员共享融合力度,实现互促互进,推动监督能力和监督效能不断提升。”罗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深圳市纪委监委)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jdjc/content/post_1888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