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热点专题

时间:2023-07-11 23:53:59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感谢纪委同志不辞辛苦地调查走访,这么快查清事实真相,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卸下心理负担。今后我会全身心投入工作,用实际行动为村民做事。”日前,面对瑞安市纪委监委的调查回访,某社区干部范某某激动地表示。

  今年年初,瑞安市纪委监委收到反映社区干部范某某利用职权在安置房建设期间侵占1000万元村集体资金问题的信访件。由于涉及民生问题且金额巨大,瑞安市纪委监委迅速启动“1+1+X”办信协作机制,成立核查组,由联系纪检监察室指导街道纪工委监察办予以调查,通过谈话、走访、调取相关材料等方式开展深入细致的核查。经核查,核查组发现信访反映“范某某侵占1000万元村集体资金问题”失实。

  鉴于范某某在被举报后,受到群众议论较多,心理负担较重,工作缺乏积极性,为让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瑞安市纪委监委在充分征求其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决定启动澄清正名工作程序,由街道纪工委监察办第一时间予以澄清,以组织的关爱与鼓励为担当者撑腰。当天,街道纪工委书记当面对被举报人范某某予以澄清。拿到澄清正名通知书,范某某激动表示,今后将继续坚守初心使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澄清正名,已成为瑞安市纪委监委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今年以来,瑞安市纪委监委在做深做细做实失实举报澄清正名工作上下功夫,强化分析甄别,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切实开展澄清正名、打击诬告陷害工作,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目前已澄清正名9人。

  针对被举报人存在种种顾虑,不愿意对自己澄清正名的问题,瑞安市纪委监委细化澄清正名流程,准确排除属“暂不澄清”的三种类型,严格对照“应当予以澄清”的四种类型,前期广泛征求被举报人意见,深入解析澄清目的,耐心疏导减轻其心理负担,妥善选择澄清方式,推动澄清正名工作有效开展。该市纪委监委还推进干事创业暖心工程,将“暖心咨询”“澄清正名”工作相结合,在暖心咨询中注重挖掘因失实举报而影响工作积极性的党员干部,适时提出针对性的澄清方式。

  同时,为推进澄清正名常态化,该市纪委监委将对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正名工作列入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考核,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对承办部门上报的拟澄清对象历年信访举报情况、处置情况等方面进行研判分析,与承办部门沟通会商,提出拟澄清对象的建议,并对澄清正名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办,通过下发工作提示、通知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组织回访,督促被澄清对象所在单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护全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瑞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6/t20230629_2007074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