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不规范没有穿管,货物堆放占用消防通道,灭火器数量太少,电闸没有保护盖,这些都是极大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7月4日,漯河市源汇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联合区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在辖区大刘镇一伞业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现场交办,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
连日来,该区纪委监委成立监督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方式,直奔一线,对辖区相关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检查组现场督办,要求相关企业及职能部门立行立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台账,细化措施,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制定下发《源汇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督促职能部门、属地管理部门及企业对照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河南省50条具体措施、源汇区安全生产相关责任清单等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做到边查边改边治。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整合“室组”监督力量,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紧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责任落实、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以高质量监督全力护航安全生产工作。(胡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