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关键在‘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整改方案中各阶段工作有效衔接。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近日,河池市供销合作社主要领导结合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在系统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自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以来,河池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充分利用“室组社”三级联动合力,聚焦主责主业,从源头上跟进、在过程中监督,准确查找供销社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服务“三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监督、提出建议、推动整改,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2021年以来,该组共核查问题线索6件,移交问题线索2件,开展廉政谈话57人次,立案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批评教育1人。
监督检查、立案查处只是手段,“治病救人”、系统治理才是目的。该纪检监察组围绕市供销合作社原党组书记、凤山县委原书记廖锦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找准腐败问题根源和症结,以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谈话、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一案一评议等“六个一”为抓手,及时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全程跟踪督促市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综合效能。目前,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从政治建设、社有资产流失、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制约等4个方面查摆腐败问题661个,已完成整改650个。
“在项目建设上,我们发现个别单位搞形式主义,为了应付了事,还存在开工‘敲锣打鼓’、中途‘偃旗息鼓’的面子工程……”该纪检监察组组长李革玲在市供销合作社“三重一大”会议上提出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在推进以案促改的日常监督中,该纪检监察组发现项目建设存在作风问题和廉政风险,第一时间向市供销合作社党组通报,并督促其全面排查整改,及时建立出台了项目建设前实行备案、项目建设中实行月报、项目建设后实行成效考核制度、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等四项制度,有效保障供销项目顺利实施。
该纪检监察组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督促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围绕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深入排查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隐患。聚焦监管盲点、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细化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以案促改的针对性、实效性,从源头上防止类似案件重复发生。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以来,该纪检监察组共督促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建立健全制度256项。(河池市纪委监委驻河池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