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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0 08:44:58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高坪村村民合作社2020年1月支化肥农药款3万元,无发票、购买合同、验收报告、货物图片……”近日,平南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在对大鹏镇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时,指出该村村集体资金报账手续不够齐全等问题。

  

  针对调研和监督中发现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平南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一方面向有关乡镇(街道)发出工作提醒函,督促所辖村(社区)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严格管理、规范处置。另一方面,督促农业农村、财政、审计、人事组织等部门在资产出租、材料采购、专项资金开支等关键环节加强制度约束,细化“三资”管理制度清单,通过扎紧制度笼子,织密廉政风险“防控网”。

  

  今年以来,平南县纪委监委把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监督的重要内容,紧盯基层微权力,下沉监督力量、跟进监督,推动完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护航乡村振兴。

  

  为切实加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监督,该县纪委监委成立了3个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深入思旺镇、思界乡等9个乡镇,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发现相关村(社区)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合作社收支监管、固定资产处置、产业基地管理、村集体经济合同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11个,督促指导该县农业农村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制度,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规范开展集体产权交易行为,推动集体资源资产进场流转交易项目“应进必进”,打破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中集体资产权属不清、运行机制不畅、交易平台不活等发展僵局,为村集体经济“舒筋活血”。截至目前,该县全面清理规范合同233个,规范开展集体经济交易行为87起。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将以案促改、以案示警作为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抓手,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警示教育。将宣布处分决定与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同步开展,要求“三资”涉案村(社区)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现从处分决定“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的延伸拓展。同时,进一步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发挥廉政党课制度优势,由班子领导为全县涉农部门全体干部职工集中上廉政党课,以近年来本地查处的农村“三资”领域典型案例为重点进行警示教育,引导涉农部门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平南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0705/gxjjw64a4e6f5-1830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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