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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0 09:24:41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向服务对象借钱较长时间不归还,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这个行为已经违反廉洁纪律。是否构成受贿要看他借钱有没有合理的理由,还要看他想不想归还,有没有条件还……”近日,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围绕“案件质量常见问题与分析”给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面对面”授课。

  

  今年以来,兴宾区纪委监委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目标,采取“业务培训+跟案轮训”提能力,“交叉审理+片区审核”增质量、“常态评查+工作提示”促提升的“审训结合”工作模式,聚焦案件审理关键环节精准有效开展业务指导,着力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为进一步增强审理干部业务能力,该区纪委监委开设“审理微型小课堂”,以“轮流领学”方式进行,由案件审理室干部轮流授课,每周组织审理骨干进行审理业务学习,强化能力培养。

  

  同时,按照“以老带新传帮带”原则,分期分批安排审理业务骨干到审理室跟案锻炼,采取1对1的模式(即一名审理室干部带1名轮训干部)进行案件审理,让轮训干部担任案件审理的协审人,亲自参与到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通过以案代训、以老带新,在审理实践中提升业务水平,有效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提高办案能力和审理能力。

  

  此外,按照 “一案一指定”的工作机制,该区纪委监委审理室指定乡、镇(街道)组建审理组进行“交叉审理”。交叉审理结束后,审理室明确由对应联系的片区审理组长再次对案件进行审核,同时对审理组人员进行现场教学,以“一带二”的教学模式手把手教,切实达到以审促训效果。

  

  该区纪委监委加强审理干部培养的同时,也十分注重案件质量的提高。实行案件审理和评查工作同步进行机制,通过边审理边评查边反馈边整改,常态全覆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每月对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以审理工作提示单的方式向各办案部门及时提醒、通报,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今年以来,该区“审训结合”模式充分调动了乡、镇(街道)纪(工)委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提升了审理业务能力,也提高案件质效。截至目前,已开展“审理微课堂”11次,抽调7名干部进行轮训,开展“交叉审理”“片区审核”65次,审结案件58件涉及60人次。(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0707/gxjjw64a7db8a-1831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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