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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0 05:48:1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张某在担任岑松镇巫沟村委会原副主任期间,因多次借用村集体资金用于个人生活开支,违反廉洁纪律,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借用村集体资金6200元已全部退回......”近日,在黔东南州剑河县岑松镇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了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

  剑河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强化调查研究,统筹协调基层监督力量,着力破解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护航乡村振兴。

  加强调查研究,才能找准病灶,精准发力。剑河县纪委监委选取村级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资源资产富集、集体资金较多、信访量较大、在建项目较多的13个村进行走访调研,实地了解掌握“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经过综合研判,梳理分析存在的共性、突出问题及形成原因,列出17项整治重点。

  “从村级自身看,内部管理无序、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剑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走访发现,有的村没有专门的会计、出纳,没有集体账户;有的村财务人员更换频繁,交接不及时全面,“家底”不清、账目不全、账物不符,甚至出现长期不做账、无账可查的情况。

  结合调研情况,县纪委监委以“室组”联动协作机制,组建监督检查组,综合运用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等成果,采取对账检查、联合督查、问题调查等方式,紧盯重点人、重点事深入排查截留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套取村集体资金,坐收坐支、白条入账、私设“小金库”,违规处置村集体“三资”等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在“三资”专项整治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坚持“一案双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今年以来,共开展“三资”管理监督检查12次,发现问题线索4个,立案2件2人,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通报曝光1期3人。

  此外,剑河县纪委监委与县委党校联合,精心设置村干部廉政课程,选派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邀请党校讲师组成廉政教学团队,对全县村干部开展全覆盖廉政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共开展培训4期726人次。选取剑河县近年来查处关于“三资”管理不规范、套取项目资金、挪用工程款项等方面20个典型案例,编制《剑河县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案例剖析及忏悔录》并制成宣传展板,在全县13个乡镇53个村开展“送廉上门”巡展活动。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306/t20230625_80481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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