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对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发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管辖,阿坝州监委对刘发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刘发斌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发放的数笔贷款承担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刘发斌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发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信联社纪检监察组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阿坝州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