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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9 22:57:35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这份审理报告不够规范,未写明被审查人曾受过的党纪处分。”“这个案卷调取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调取人员未签名。” ……这是近日休宁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暨审理业务培训会上的点评场景。

  近期,休宁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全县乡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21个乡镇纪委2022年度98件自办案件质量进行集中评查“体检”,推动乡镇纪委案件办理质量提档升级。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以及各乡镇纪委干部近50人参加。

  评查采取乡镇互查、评查小组抽查方式进行。参加互评互查人员依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以及新修订的《案件质量评查及评分细则》,对参评案卷围绕初核、立案、审查、审理各个环节展开,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规、文书是否规范、处分执行是否到位等方面进行评查打分,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以“一案一表”形式现场点评反馈,共查纠问题200余个。对评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实践中遇到的难题,县评查小组成员现场答疑解惑并提出规范性要求。

  “下一步,将常态化推进案件质量评查,以查促改、以评促学,推动乡案县审制度化规范化,严把案件质量关,不断提升乡镇纪委案件办理审理水平。”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12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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