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华中师范大学党委积极探索“巡察+审计”联动新模式,将学院巡察工作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同时开展,实现了同步监督。巡察审计联动,形成了监督合力,提高了巡察效率和质量,真正发挥“巡察利器”的作用。
人员无缝对接,发挥专业显优势。学校巡察组从审计组抽调专业人员纳入巡察人才库,发挥数据分析优势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同时审计组聘请第三方审计力量,着重对被巡察单位的会计凭证、财务账簿、会议纪录等资料进行查阅,使审计监督贯穿于巡察工作始终。通过人员的紧密对接和第三方审计力量的加入,既充实了巡察队伍的审计专业力量,又强化了审计和巡察工作的协调联动,还提高了工作质量。
创新信息联动,实现成果能共享。共同对被巡审单位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进行剖析,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借助审计组的力量,对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三公经费等财务收支情况全面开展检查,对巡察了解的线索开展进一步的专业审计核实,实现审计突破的同时,放大巡查效果。在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组运用巡察组对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履行有关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以及审计对象遵守有关廉洁纪律情况的巡察结果,实现成果共享。
形成监督合力,巡审联动出效果。审计是“业务体检”,巡察是“政治体检”。审计成果“用数字说话、以事实支撑”,可以使巡察报告更具说服力。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既有利于推进审计职能的发挥,又有利于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快捷性,二者既可以有效对接,又可以优势互补,形成巡审监督合力,拓展监督成果。(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