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同志涉嫌违建,建议暂缓调整岗位。”前不久,驻梧州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在某综合监督单位班子会上,对该单位人事调整工作提出了纪检监察意见。随后,在该单位支部委员改选时,针对同一问题也给予了“暂缓考虑”的意见。
“某同志涉嫌违建的问题线索是加强日常监督、强化组组联动中发现的,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职能,严格做好对监察对象的‘廉政体检’,在综合监督单位选人用人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均得到了该单位的采纳。”该纪检监察组组长说道。
今年以来,驻梧州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深化对纪检工作在党的干部管理中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参加(列席)党组会议、抽查考核材料、出具党风廉政意见、个别访谈等方式,从提议提出、考核对象确认、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确认等环节,加强对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监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
近日,市信访局就推荐评选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个人工作,向该纪检监察组发出《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的函》,并附上机关纪委的意见。该纪检监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充分掌握情况后,提出“不影响评先评优”意见。
“凡是需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的,应当附上机关纪委(政治部门)的意见,这是加强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联动,提高党风廉政意见规范性、精准性的一个举措。”该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今年4月,该纪检监察组针对巡察指出的“某局推优评先关键环节把关不严”问题,主动认领问题、分析监督责任落实中的不足,及时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举一反三梳理排查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存在的“即来即办”“审核把关不严”“廉政信息协调沟通不畅”等问题。随后,该纪检监察组走访3个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通过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探讨研判如何做实做细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5月下旬,该纪检监察组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意见》,从“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廉政信息联通”“加强精准性和针对性”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加以规范。《意见》要求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要及时将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如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函询等报纪检监察组备案,纪检监察组和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双方均要认真落实廉政档案、廉政谈话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资料,并纳入党员干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负面清单,进一步促使“两个责任”形成合力。
截至目前,该纪检监察组共出具了党风廉政意见19批次23人次,为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提供了廉政依据。(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