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黄寿宁获评自治区“清廉家属”,县纪委监委黄艳红、县税务局罗丽华获评河池市“最美清廉家庭”,县市场监管局罗霞获评河池市“廉洁家属”…… 连日来,巴马瑶族自治县不断传来喜讯,15人荣获自治区、市、县级“廉洁家属”称号,14户家庭荣获市、县级“最美清廉家庭”。这些数据的背后,是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将清廉巴马建设监督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重要内容,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的结果。
该县把清廉巴马建设情况作为政治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政治生态评估范畴,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督促建议、协助协调作用,推动清廉巴马建设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统筹运用常规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机动式巡察、巡察“回头看”和巡察整改回访检查等方式,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确保清廉巴马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该县还实行监督工作清单化管理,由相关监督检查室根据职能分别制定清廉单元建设监督清单,形成任务、责任、问题、落实“四张清单”。实行工作进度上墙、挂图作战,根据清廉单元建设任务,明确相关项目化任务的工作标准、阶段目标、验收要求、责任主体等内容,并在有关信息平台上动态展示工作进度,形成每个清廉单元建设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氛围。发挥各派驻机构作用,督促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把履行纵深推进清廉巴马建设政治责任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三不腐”,推动清廉单元建设高质量完成。
同时,该县坚持以点带面、抓纲带目,督促各清廉单元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加快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清廉单元建设标杆。组织清廉单元牵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撰写理论文章,开展书面访谈,就纵深推进清廉巴马建设进行解读。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一案四说”机制,持续深化警示教育活动。做强“廉洁巴马”清廉文化品牌,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对建设清廉巴马的心理认同、行为趋同,持续浓厚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社会氛围。
“清廉巴马建设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对清廉巴马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力度不大、建设成效不明显的,我们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切实为清廉巴马建设筑牢制度笼子。”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巴马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