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以对党忠诚和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做好阳光监督,当好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示范员,为纪检监察机关‘阳光’行使权力做出自己的贡献。”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情况,日前,保山市纪委监委召开纪检监察阳光监督员座谈会。
近年来,保山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外部监督模式,从全市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专家学者中选聘对纪检监察工作较为熟悉的200余人担任阳光监督员,在原有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再加装一套监督“探头”,使纪检监察干部接受全面监督。
为切实发挥好探照灯、微探头作用,该市纪委监委不断探索监督机制,通过邀请阳光监督员参与到日常监督检查、专题调研、巡察评价、办案监督和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监督等方式,零距离、可视化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履职尽责以及“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不断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截至目前,该市已先后邀请143名阳光监督员参与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清廉保山”建设、政治监督调研、会风会纪督查和巡察评价监督等专项监督。
“邀请阳光监督员观摩庭审实况、‘沉浸式’警示教育等,让其近距离感受纪检监察工作,既提升了阳光监督员监督履职能力,又能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山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道。
为保证阳光监督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该市纪委监委不断强化沟通联系机制,定期召开阳光监督员座谈会、作风建设分析会,充分发挥阳光监督员“千里眼”“顺风耳”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建议,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更加顺应民心民意,推动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问题。阳光监督员在座谈会上提出的16条意见建议,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信任并不能代替监督。建立纪检监察阳光监督员制度就是将阳光监督与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发挥综合监督效应。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广泛听取阳光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同题共答、同频共振,进一步探索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锻造之法,书写好高质量的保山答卷。”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普继承 张春怡 ||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