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川北医学院纪检监察组对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原院长谢建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管辖,广安市监委对谢建平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谢建平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设备采购、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谢建平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川北医学院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谢建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广安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