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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18 10:05:1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我组审核发现,你单位报送的拟重用人员何某存在相关问题,建议暂缓研究。”近日,抚州市东乡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组组长何鹏向某区直单位书面反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前备案审核情况。2022年以来,该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监督184次,叫停或暂缓研究事项15件,督促整改问题28个。

  近年来,该区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完善监督机制,擦亮派驻“探头”,全流程监督推动权力规范运行。该区纪委区监委构建“两备案一列席”(会前、会后备案,全程列席会议)工作机制,明确全区各单位提前3天报送“三重一大”议题《会前备案表》,监督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研究审核后,将监督意见以书面方式反馈,监督关口前移确保报备流程规范。为强化事中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三重一大”会议,紧盯重大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干部任免是否符合干部任用相关规定、重大项目安排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内容“贴身”监督,对违规问题坚决“说不”,对存疑事项坚决“叫停”,防止“用人一句话、决策一言堂”。会后,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据《会后备案表》,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走访、谈话了解等方式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开展监督,针对问题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构建监督闭环推动“三重一大”事项高效、规范执行。(东乡区纪委区监委钟天明)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pzgj/202306/t20230606_1025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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