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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18 09:10:0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安徽省蚌埠市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在固镇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根据案发领域和案件性质,组织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近40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此次庭审还原了被告人刘某某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突破“底线”、触碰“红线”,最终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全过程。看着“身边人”沦为“阶下囚”,旁听的党员干部深受触动。

  蚌埠市纪委监委将警示教育工作与审查调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定期把以案说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课堂搬进庭审现场,用看得见、听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让更多党员干部近距离看清“警示牌”,更直观地认识到违法犯罪带来的惨痛教训,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蚌埠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我们还通过开展案件宣讲、组织阅读忏悔检讨书、组织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放大震慑效应、强化震慑感召,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齐家。”

  该市纪委监委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在审查调查阶段同步开展警示教育相关工作,深入剖析案发根源、特点、危害及监管漏洞,形成案例剖析报告、纪检监察建议,为深化拓展警示教育提供素材。

  蚌埠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该市纪委监委将继续探索创新警示教育工作机制和载体,积极深挖、转化案例资源,做到因人施教、因地制宜,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取得实效。(通讯员丁燕)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ywbb/p/111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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