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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10 09:53:44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花山村委高滩村集体鱼塘还有半个月到期,在集体鱼塘再次发包出租前,与村‘两委’干部开展提醒谈话了吗?”日前,象州县石龙镇纪委到花山村,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陈炳文了解花山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发包)到期提醒监督落实情况。

  

  为加强对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基层监督效能,象州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防、治、惩”的关系,把“防”放在第一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前哨”作用,将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堵漏洞”,让对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更规范。

  

  今年5月初,象州县纪委印发《象州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发包)到期提醒监督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发包)到期提醒谈话工作流程,谈话时间、谈话对象及谈话内容,切实优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台账管理、信息公开、资金回收等流程,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决策事项可查证、可追溯,让农村“三资”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利。

  

  “村集体经济是村民十分关注的热点,制度实行之后,各乡镇各村立即对集体‘三资’情况进行梳理,全县共300多个集体项目,约60个准备到期,已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相关程序开展谈话提醒、公开招标、召开联席会等,阳光透明化的管理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象州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石龙镇马列村在村集体鱼塘出租(发包)前,存在未按要求公开招标、村小组长未经村民同意私自签订承包合同的问题。该镇纪委了解情况后,立即约谈马列村“两委”干部及马列村小组长,提出整改要求,推动该村规范对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发包),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构建“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县乡村联动监督模式,发挥“上对下监督”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的距离优势,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对再次出租(发包)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未按提醒谈话要求开展出租(发包)相关程序的督促纠正,对经督促后未及时纠正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报给乡镇纪委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由乡镇纪委依照有关党纪法规进行处理。

  

  截至目前,象州县已开展监督提醒47次,发现未按要求公开招标、租金收回不及时等问题5个,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纠正3个,乡镇纪委督促整改2个,以有力监督让农村资金、资产活起来,推动资源用起来,农民富起来,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象州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0608/gxjjw64818e63-1823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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