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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10 10:11:24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组织给予我处分,不在于惩罚,而在于教育挽救,自从上次酒驾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后,我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法律规定,时刻注意维持干部形象。”近日,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开展跟踪回访,了解到受处分对象黄某某目前积极参加企业各项工作,还带头开展企业的警示教育,已经卸下思想“包袱”。

  
2022年5月,黄某某因饮酒驾车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该县纪委监委针对黄某某是恭城县某国企负责人,受处分后有思想“包袱”担心被同事“另眼相看”影响工作的情况,为其“量身定制”回访教育方案。回访组与黄某某企业主要负责人沟通担任其回访教育帮带责任人,负责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安排一名支部党员作为其联络人,负责掌握平时工作生活情况。同时通过动态跟踪受处分人的工作、思想变化情况,循序渐进定期谈心谈话,让黄某某切身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厚爱,帮助他解心结、树信念、燃斗志。

  
通过回访重新燃起工作激情的,黄某并非个例。今年以来,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在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持续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建立了由案件审理室牵头,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共同参与的常态化回访教育工作机制,通过综合评估受处分人员违纪性质、受处分类型、岗位职责以及个人思想动态、性格特点等情况,制定“一人一策”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全力推动“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

  
2021年12月,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大营村的村干部肖某因村级资金管理不规范、违规领取补贴、拒绝清退违纪所得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肖某受到处分后工作积极性也大打折扣,甚至影响了该村其他干部的干事激情。

  
肖某十多年以来一直勤勤恳恳,为村里做了很多贡献,经常在项目实施期间牺牲自己的时间来监督、协调工作,该镇纪委根据肖某违纪问题性质,量身制定回访教育计划,抽调与肖某认识多年的镇里干部参与回访小组工作,鼓励其调整心态,继续投入工作中。

  
在后续多次回访教育中,又了解到肖某的丈夫身体不好长年吃药,两个女儿又在外地生活,生活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后。回访小组立即调整回访计划,强化人文关怀,结合有关时间节点上门开展慰问,如在农忙时节,组织党支部成员帮其分担农活,不断拉近双方距离。回访小组不仅向肖某传递党组织的关怀,还给肖某“送教上门”,详细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切实把回访关爱教育同纪法教育充分结合起来。一次次的真诚交流,最终帮助肖某解开了“疙瘩”,卸掉了“思想包袱”。今年4月,肖某主动来到该镇纪委退回违纪款4000余元。

  
为防止回访教育“一访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建立跟踪回访台账和跟踪回访清单,详细记录回访对象的认识态度、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信息,并追踪相关职务职级、工资档次、年度考核及奖金等情况,形成“一访一档”,给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回访教育16人次,不断激发回访教育正面导向作用,推动回访教育工作提质增效。(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0529/gxjjw647418a2-1819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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