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的教育和鼓励,我心里轻松多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做好每一项工作。”近日,鹿寨县某单位党员干部林某对前来回访教育的鹿寨县纪检监察干部感激地说道。
此前,林某因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项目资金被他人挪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刚被处分时,他的思想压力大,工作畏首畏尾,生怕再出错。该县纪委监委在了解其思想动态后,对他进行回访教育、谈心谈话,帮助他放下思想“包袱”,重燃干事创业热情。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让“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转变,是鹿寨县纪委监委持续做深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生动写照。
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常态化回访教育长效机制,形成案件审理室组织协调,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参与,回访对象单位积极配合的多部门、多层级联合回访教育机制。回访教育小组坚持因人施访、一事一访,通过研究案情、走访了解、集体会商等方式,充分掌握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情况,制定“一人一访”谈话提纲、做好谈话预案、建立回访跟踪台账,避免千篇一律、千人一面,推动回访教育取得实效。
对症下药解“心结”。该县纪委监委不仅与受处分干部本人进行“拉家常”式谈话,消除其不良情绪,解开心结,还与受处分干部单位领导交流意见,督促其所在单位履行教育管理主体责任,关心关爱回访对象,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激励“跌倒”干部重拾干劲再出发。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回访教育成果的运用,会同县委组织部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对处分影响期满后,思想转变好、综合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者,综合研判、梳理汇总,向组织提出推荐使用建议,传递出“跌倒也能爬起来”的积极信号,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2022年以来,处分影响期满的4名干部因表现突出得到提拔或进一步使用。
“对受处分人员不能因曾犯过错一‘处’了之,还应帮助他们纠正偏差、重塑信心,鼓励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实现教育挽救的目的。”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鹿寨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