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党员,我没有为大家作好表率,我接受组织的处分……”近日,乐业县雅长乡百康村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乡纪委向该村党员宣布岑某的处分决定时,岑某在会上这样忏悔道。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在走访时发现,百康村新寨屯原村民小组长岑某管理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期间从不公示开支情况,疑似存在截留或挪用补助资金等问题。第三纪检监察室所属第三协作区立即安排部署,分别调取百康村历年来获得生态公益林的补助名单和资金拨付审批表、查阅村集体资金开支记账单和公示情况、从银行调取村集体资金账户明细表。经过数据对比和分析,发现岑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补助资金共计10090.28元用于个人开支。最终,岑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挪用的资金退还至村集体补助资金账户。
近年来,乐业县纪委监委探索推行“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四位一体的协作区工作机制,发挥“室”牵头抓总、“组”熟悉情况、“地”方便调度的优势,打通工作中的断点堵点痛点,一体推进线索处置、审查调查、以案促改等工作。
“为实现‘1+1+1>3’的监督执纪效果,我们将全县8个乡镇、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3个纪检监察室监督力量整合编成3个办案协作组,采取一个领导一个片区、一个小组一个领域、一段时间一个重点、一个案件一次会商的‘四个一’机制协同推进工作,纪检监察室加强对“组地”的指导,派驻机构为驻在单位政治生态精准“画像”,乡(镇)纪委统筹村级监督专员力量。”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同时,协作组积极探索“一案一会诊”“一案一培训”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集中会诊”优势,在每查办一件案件后及时召开会议,发挥“集中会诊”优势,精准提出整改建议,压实案发单位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排查类似问题并举一反三,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同时,协作组不定期开展监督“回头看”,重点督查整改工作是否严格有效、是否制定完善制度机制,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敷衍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
此外,在查办案件中,协作组业务骨干采取“手把手”“一对一”的方式,从问题线索处置、初核着手,围绕审查调查流程、办案安全知识、谈话技巧、笔录制作、文书规范等方面,面对面进行指导,深化以案代训,让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一线“充电赋能”,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各协作组共联动处置问题线索92条,立案4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乐业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