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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10 10:10:5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真的太感谢了,多亏你们帮忙,我家3个人的农村养老保险金政策补贴款已经领到了。”日前,昌宁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回访温泉镇松山村周家寨组村民时,村民老周开心地对工作人员说道。

  事情还得从2022年12月初说起。昌宁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后不久,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反映温泉镇松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某疑似存在收取村民养老保险金后未及时上交等违纪问题。

  随即,该县纪委监委对问题线索提级办理,组成问题初核组,深入温泉镇松山村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核。

  “你家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金后,你清楚这笔钱缴存进系统了吗?”初核组先向村民周某核实情况。

  “不清楚,一直以来都是由村干部收缴后帮我们缴存,当时,李某负责我们周家寨村民小组养老保险的收缴工作,我们组的保险金都交给了李某。后来才知道没有正常缴存。”

  “松山村周家寨村民小组村民2021年养老保险金一直没有上缴,这件事你不知道吗?”初核组又找到村监委会主任刘某了解情况。

  “知道的,我也曾催促过李主任,但是碍于情面,我也就没再跟进了。”松山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刘某惭愧地说道。

  随后,初核组找到温泉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再次进行核实,从缴费系统调取相关缴费凭证等材料后。

  经核实,2021年6月,温泉镇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费用收缴工作期间,松山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某负责周家寨村民小组养老保险费用收缴工作。李某向周家寨村民小组92名村民收取养老保险费用共计9200元后,未及时缴存,而是擅自长期保管该笔保险费,直至该镇人民政府发现此问题后,经督促,李某才将该笔保险费退还给村民。

  李某收取养老保险费用后未及时缴存进系统,导致92名村民在2021年未能正常缴存养老保险金,致使92名村民不能享受政策补贴共计3680元。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县纪委给予李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责令其赔付村民损失3680元、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至此,92名村民的损失被全部追回。(昌宁县纪委监委 张建荣 杨学敏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xinfangjubao_0524/120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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