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分局负责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将认真汲取教训,做到秉公用权。”2月24日上午,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青龙中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该局干部严重违法警示教育活动时郑重表态。
据悉,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青龙中心分局原干部王某某因违规收受礼品、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犯罪,今年1月被县监委开除公职,2月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该县纪委县监委办案人员在查清该案违纪违法事实的基础上,请涉案对象帮助分析案发原因,坚持边查边改,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立即整改、举一反三,规范执法人员实地检查细则。
案件查办结束后,该县纪委县监委指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分局负责同志及局机关副股级以上干部共30余人参会。会上,该县监委会上宣读了处分决定,通报了主要案情,与会党员干部阅看了王某某撰写的忏悔书,部分代表依次作表态性发言。
“王某某虽然是业务骨干,可他把纪律和法律抛之脑后,最终作茧自缚。纪法不是儿戏,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不能以身试纪、以身试法。”在场的党员干部集中阅看忏悔书后,感触颇深。会后,该县纪委县监委还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本案例暴露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细化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真改实改。
下一步,该县纪委县监委将对整改落实不力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使警示教育效果实起来,真正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大余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