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期间,我们发现该村村委的集体资金账目比较混乱,甚至存在打白条的现象。”“经过我们初步核查,发现这个村有账外账,存在私设‘小金库’的可能性……”在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的巡中研判会上,柳州市柳江区委第三巡察组就目前已掌握的线索与“不驻组”副组长沟通,共同研讨深挖线索的方向及材料收集角度。
为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精神,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融合,柳江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二届区委第一轮至第四轮巡察期间,探索“巡纪”联动新机制,抽调区纪委监委联系被巡察党组织的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巡察组“不驻组”的副组长,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采用“三会”机制,即巡前通报会、巡中研判会、巡后沟通会,提高问题线索研判处置水平。
在进驻单位前,巡察组通过召开巡前通报会,依据“不驻组”副组长提供的单位政治生态情况,提前梳理出巡察进驻后需要关注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实现带着问题巡;在巡察过程中,当发现“疑难杂症”和重大问题线索时,巡察组通过召开巡中研判会,第一时间与“不驻组”副组长沟通,联合纪委专业力量为收集证据材料、深挖线索提供明确方向;在巡察后期问题反馈阶段,巡察组通过巡后沟通会,与“不驻组”副组长共同商讨建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发挥“室组”联动优势,有效指导基层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让巡察得出的“方子”,更好地结出“果子”。
在第三轮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对某村委一份项目合同存在疑惑,立即与“不驻组”副组长进行分析研判。“不驻组”副组长在向区纪委监委领导汇报后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相关人员进行突审。通过边巡边移边查,强化巡察机构和纪委监委机关的双向协作,一个私分专项资金的贪腐案件逐渐浮出水面,4名村干部受处分,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柳江区委巡察组充分利用“不驻组”副组长机制,实现巡纪联动,在巡察工作进行期间就处置了发现的问题线索,更有效地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我们通过探索‘不驻组’副组长参与巡察的方式,将巡察组‘探头’作用与纪委监委迅速反应、高效监督相结合,实现了巡察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的‘无缝衔接’,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效果更加显著,达到了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效果。”柳江区委巡察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
探索“不驻组”副组长机制以来,柳江区委巡察组已对126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其中村社区98个),发现问题603个,问题整改完成240个,共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4条,转立案23件,发送巡察建议书8份,推动建章立制9条。(柳州市柳江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