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违纪了,我收受红包了!”不久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小金县某村支部书记张某在电话里向该镇纪委“自首”。
事情还要从一个“神秘”的红包说起。
今年二月底的一天,张某和所在镇另两名村支部书记林某、杨某受邀参加小金县某国有公司董事会。会后,在休息室里,公司出纳分别向3人递上了一个黄色的信封。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午饭也没安排,一点小小的心意,请一定要收下。”出纳解释道。
“直觉告诉我,这个信封拿不得,我当时就拒绝了。”张某回忆道。“当时林某、杨某也一起将信封放在了桌子上,明确表示了不接受。”
“这是今天的务工费、生活费和燃油费,每个参加董事会的人员都有,是你们应该得的呀!”该公司负责人好言相劝。
2人边说边向张某3人衣兜里塞信封。
“当时推辞拉扯的声音太大了,考虑到外面还有其他人,怕影响不好,我们3个就半推半就收下了。”林某回忆道。
回到家后,张某立马打开信封数了下,里面装的是10张100元的人民币,共计1000元。
“当天下午,张某给我打电话,问我的信封里面装了多少钱。我顺手拿出信封,数了下里面的钱也是1000元。”杨某说,“问了一下,林某的信封也是一样的”。
“如果收下这笔钱,那我们今后就有把柄落在别个手里了,还怎么服务好全村老百姓?”收了不义之财,3人始终有种“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的感觉。
物归原主不现实。经过商量,3人决定,约个时间主动向镇纪委报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在上周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上,专门给我们强调了要守纪律﹑讲规矩,才几天时间,我们就收红包了,实属不应该啊!”来到镇纪委办公室,张某一边拿出装有1000元的信封,一边对镇纪委书记说。
“自从这个钱拿到手上,我心里面就一直感觉不踏实,作为一名村干部,要对得起组织和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张某话音未落,林某、杨某也掏出信封递给镇纪委书记。
考虑到3人及时主动上缴,未给予处分。3人收受的3000元现金,也通过小金县纪委监委登记上交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自从收了这个信封,简直坐立难安,生怕出了什么岔子,现在总算放心了……”3人长松了一口气。(作者:肖雄 敬庄明 柴自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