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足成千古恨!本来即将退休享受天伦之乐,而我如今不仅害了自己,更是害了家人!”从起初的抵抗,到意识到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已板上钉钉,凉山州普格县荞窝镇中心校原校长唐正华在留置室内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一支粉笔两袖清风,三尺讲台四季晴雨。30年前的唐正华意气风发,他毫无保留地在教师岗位上燃烧着青春。2013年4月,唐正华怀揣着满腔热忱回到家乡的荞窝镇中心校担任校长,可当他发现学校食堂利润很大后,便将自己的直系亲属或近亲属安排做食堂的食材供应和管理工作。久而久之,镇上的老百姓都戏称中心校成了“唐氏学校”。
除此之外,唐正华还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荞窝镇中心校学生营养午餐和助学金等国家专项资金合计451.20万余元,从中侵吞38.06万元,用于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开支。2023年1月17日,唐正华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学校成了“家族企业”
唐正华到任荞窝镇中心校校长的前两年,大家对他的印象是工作勤奋认真、为人真诚友善、生活不贪不占。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唐正华手中的权力越来越集中,私欲也变得越来越膨胀,最终在校长的位置上逐渐“偏航”。
唐正华有个亲弟弟,之前因为“犯了事”坐了几年牢。唐正华的母亲多次嘱咐他:“当哥哥的要把弟弟照顾好,给弟弟找点事情干。”
当时,荞窝镇中心校的围墙外有一处空房,唐正华将其买下后,加盖了几层,便交给弟弟开小卖部,售卖办公用品和学生的生活用品、零食。为方便弟弟做生意,他还安排人将围墙开了个后门。于是,学生在弟弟的小卖部买零食不叫垃圾食品,从学校外带进去的零食就是垃圾食品。办案人员介绍,学校师生都知道,办公用品等一概不能在校外买。
当了一年校长后,唐正华发现学校食堂的利润更可观,于是2014年底,他抱着“谁赚都是赚,不如照顾亲友”的心态,把原本承包出去的食堂经营权收回来,由学校管理经营。
学校食堂要找三家供应商,分别供应蔬菜、大米和猪肉。于是,唐正华让弟弟再兼顾起米面油的供应工作,让侄子负责供应蔬菜,让表姐夫来供应猪肉。从2015年到2018年的3年间,在唐正华的特殊“关照”下,他的直系亲属或近亲属把学校搞成了“家族企业”,获利匪浅。也正如此,荞窝镇中心校是“唐氏学校”“家族学校”等说法,在镇上流传开来。
里应外合套取资金
管理学校期间,公务接待超标准后账面有出入、别的学校发高寒补贴等问题是唐正华的心结。思索良久,他又找到了“突破口”,再次把目标锁定在学校食堂。
随着胆子越来越大,唐正华开始把公款挪进私人腰包,从公务接待提供高档烟酒、公款出游,到向学校食堂伸手“要钱”,唐正华与亲戚里应外合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国家专项资金,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经查,2015年春季至2018年秋季学期末,唐正华利用职务便利,将学校办公用品及食堂食材指定由其亲属供应,以开具金额远高于实际产生费用的税票方式,套取学生营养午餐和助学金等国家专项资金合计451.20万余元,并将其中的38.06万元占为己有,其余钱款用到了公务接待等学校日常开支和违规向学校教师发放补贴上。
在被留置期间,唐正华说:“调查组把数据摆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才清醒,这些年在麻木中竟然套取了那么多学生娃娃的补助资金,真的很愧疚,我认罪认罚。”
据介绍,近年来,普格县纪委监委紧盯教育系统权力运行的风险环节、群众关注的敏感环节、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持续纠治教育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查处26件26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6件6人。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在教育系统常态化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但一声声警钟没有唤醒“装睡”的唐正华,如今“旁观者”变成了“案中人”,唐正华回望来路、叩问初心,终于如梦初醒。
执纪人有话说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教师是一个崇高而神圣的职业,肩负着特殊的使命。近年来,本该是一片净土的校园成为职务犯罪的易发多发地。从普格县纪委监委查处的教育系统典型案例来看,通过虚开发票套取资金是大多数校园职务犯罪的作案手段,唐正华是有前车之鉴的,但是他私欲膨胀,心存侥幸,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甘愿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其根本原因还是目无法纪。
内因至关重要,外因也不容忽视。存在于教育系统内部的管理混乱、“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监督制约机制流于形式、重业务轻廉政教育等不良因素使得腐败蔓延滋长,基建维修、物资采购、后勤管理等部门成为校园腐败的“重灾区”。唐正华案再次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要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把理想信念铭记于心、践之于行,并不断增强纪法意识,时刻守好底线、不越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