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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03 10:46:42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现代化理论架构中,对生产社会化、城市化、世界市场等现代化要素的深入探讨是研究主轴。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在理论探索中并未忽视作为传统要素的农业农村问题。恰恰相反,对于农业农村问题的论述,构成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厦的一个重要支点。

  1842年10月,马克思在担任《莱茵报》编辑期间第一次遇到了“要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面对当时莱茵省出现的大量失地或少地的贫困农民因为捡拾枯树枝而被认定为盗窃的荒唐情况,马克思激愤地写道:“这种为了幼树的权利而牺牲人的权利的做法真是最巧妙而又最简单不过了。如果法律的这一条款被通过,那么就必然会把一大批不是存心犯罪的人从活生生的道德之树上砍下来,把他们当作枯树抛入犯罪、耻辱和贫困的地狱。”恩格斯在1845年发表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则专门谈到农业无产阶级,指出在英国“佃农的生活并不比短工的生活好多少。这样爱尔兰人民就被束缚在令人难以忍受的贫困中,这种贫困在目前的社会关系下他们是摆脱不了的”。

  此后,农业农村在现代化面前的前途命运问题在马克思恩格斯理论活动中的分量逐渐增加,构成了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大厦进行建构的重要材料。

  关于农业问题,马克思恩格斯从劳动的人的历史中剖析农业的基础地位和传统小农经济不可挽回的消亡结局。在《资本论》关于地租问题的章节中,马克思提出,因为食物生产是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首要前提,所以“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全部社会的基础,并且首先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但他同时指出:“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质来说就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聚、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不断扩大的应用。”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也指出:“资本主义的大生产将把他们那无力的过时的小生产压碎,正如火车把独轮手推车压碎一样是毫无问题的。”基于传统小农经济必然灭亡但农业必须获得新生的观点,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通过示范并为其提供来自国家与社会的帮助以促使其走上合作经济之路的解决之道。

  关于农村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将其置于城乡关系的框架中加以把握,提出了城乡分离到城乡融合的变迁路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鲜明指出,随着生产的发展,城市和乡村开始分离并日渐对立,“城市已经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而在乡村则是完全相反的情况:隔绝和分散”。资本主义现代化不但不能消除这一对立,反而会让其进一步激化,促使乡村进一步凋敝。只有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通过工农业的共同发展,将城乡关系从城市对乡村的剥削转为平等互补,才能使乡村焕发新貌。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敏锐指出:“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不像在古代那样,是城市乡村化。”这些论述构成了在新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任务下逐步探索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理论源泉。

  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农业发展的地位,一贯重视农村面貌的革新。迈入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这要求我们更加提升历史自觉,把握历史主动,进一步破解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将农为邦本的传统智慧和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结合起来,我们可以进一步深化对农业农村现代化问题的价值认知。将马克思主义关于农业合作化、城乡融合发展的一般设想同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集体经济实践、反贫困实践、城镇化实践结合起来,我们更能把准农业农村发展的历史脉搏,更积极、更系统地谋划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蓝图。坚持以党的领导为坚强保障,坚持以乡村振兴为基本战略,坚持以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重要目标,汲取马克思主义理论智慧,中国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必将谱写新的壮美篇章。(冯淑萍)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3-05/30/content_90100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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