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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20 19:51:58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甘孜州委批准,州纪委监委对甘孜州委委员、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原党组书记阿央邓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阿央邓珠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影响,帮助亲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阿央邓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甘孜州纪委常委会会议、州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纪委审议、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阿央邓珠开除党籍处分;由甘孜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甘孜州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阿央邓珠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甘孜州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3/5/15/08a52ffba39249b3aad405420fc0b4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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