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德化县美湖镇上漈村纪检委员林文朴在对村中水渠项目建设开展监督时,发现存在偷工减料问题,随即利用“数字监督平台”向上反馈。“这条水渠的边底材料得用石块和水泥,我们现场检查发现掺杂了红土。”
“数字监督平台由县纪委监委于去年9月创新建设。只要手里有一部手机,就能随时随地开展监督,有效整合了县镇村三级的监督力量。”美湖镇纪委书记周庆国说,收到反馈后,他们及时核查,督促镇村对不合格处进行返工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林文朴确认,形成监督“闭环”。
发挥监督“末梢神经”作用,数字赋能推动“一键解难题”,坚持整改、治理协同推进……这是2020年泉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的有效实践。
健全“小微权力”监督体系
在洛江区马甲镇新民村,村纪检委员杜进步正在向村民讲解“小微权力点题公开”栏上的村务收支情况。不远处的村部,村监察联络员杜财强通过电子屏向村民介绍村级事务管理流程。村民们认真听,或点头,或咨询,或建言。
这一幕,自2020年5月以来已成为村中常态。
“我们村名取自‘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新民’也作‘亲民’,即亲近人民、体察民情,这对我们来说既是嘱托,也是鞭策。”村党支部书记杜举生笑着说,“将小微权力实实在在‘晒在阳光下’,村民认可度、归属感更高了。”
新民村更加亲民为民的背后,是泉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的默默努力。
众所周知,村级“微权力”虽小,但直面群众、直系民生,群众感受最深。然而当前基层普遍存在“小微权力监督难”的问题,如何解决?
“坚持系统观念、打通监督‘末梢神经’是破题之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了解,该市通过构建“乡镇纪检监察专干+村支部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三元主体”监督链条,加强对“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宅基地审批等方面的监督,有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同时,以整治基层“微腐败”为抓手,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四项监督联动,不断提升监督效果。
为持续深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惠安县于去年扎实推进村级巡察工作。“我们紧盯小微权力领域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将巡察触角延伸至全县218个村级党组织,完成村级巡察全覆盖。”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说。不仅如此,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还实施“日常监督+回访督查+整改公开”机制,推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促进监督优势叠加。
“小清单”“大数据”为监督赋能
不久前,一本宣传手册成为石狮市永宁镇前埔村村民的热门读物。村民蔡先生说:“册子里的流程图简单明了,看完后更清楚村里重大决策、‘三资’管理、工程采购等是怎么运行的了。”
该手册是永宁镇编印的《村级事务“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在县域经济发达的石狮,每个镇(街道)都有类似的宣传册。该市纪委监委积极推动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要求各镇(街道)将群众广泛关注的村级事务集结成册,推广宣传,方便群众参与监督。
定清单、晒流程,让群众看得见、易监督……去年起,泉州各地全面推行形象直观的小微权力清单,便于村干部“照单办事”、村民“照图监督”。丰泽区纪委监委收集群众最关心、干部易出问题的5类34项社区权力事项和有关文件制度汇编成《丰泽区社区小微权力监督指引手册》,为小微权力划红线、立规矩。惠安县纪委监委联合职能部门编制7类34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规范、3方面34条村级组织及村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以“正负”两清单实施群众身边的监督。
在推行清单、明晰权力的基础上,该市不断创新“互联网+小微权力”的“微监督”模式,灵活运用监督平台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和村务工作群等载体,开展嵌入式精准监督,聚拢、盘活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两股力量。
“位于县城的鸿福基金楼出租,收益多少?用在哪?”去年底,安溪县蓬莱镇鸿福村村民李某用手机在本村“‘靶向’监督”微信群上留言。次日上午9时,他的手机上便弹出村委会的回复,一五一十解释了资金收入情况、使用情况。
看看手机,动动手指,就能知道自家能领多少补贴、村里有哪些收入、有多少支出……在茶乡安溪,这种便捷的监督方式受到群众欢迎。安溪县纪委监委推动184个“靶向”监督村通过“互联网+”多渠道晒出村务、回应关切,让监督装上“千里眼”,让干部指尖察民情。
“靶向式”监督解决了群众一批“急难愁盼”问题,初步实现了管住“微权力”、防止“微腐败”的效应。据统计,2020年安溪县184个靶向监督村受理群众事项1801项,解决困难问题366项,清理合同1122份,群众信访量下降49.3%。
给小微权力套上“紧箍”
临近傍晚,微风徐徐。在晋江市内坑镇深圳村,不少市民在九十九溪右汊的微景观公园漫步闲聊,“红色元素”的党建主题绘画墙不时吸引他们驻足欣赏。
“这个微景观是2020年9月份通过村级小额工程‘公开摇号’确定施工单位的项目。”晋江内坑镇深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吴联庆说,施工期间,镇纪委跟进监督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着眼于强化小微权力监督,晋江市纪委监委推动出台《晋江市村集体小额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对预算造价在20万元以内的村级小型工程项目策划、组织实施、完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通过“议事协商”“公开摇号”等方式将工程置于“阳光下运行”,并按“一项目一卡”全流程纳入监管,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运行设定法治“轨道”,构建“三资”监管长效机制。
“小微权力量大面广,必须念好制度‘紧箍咒’,以常态长效推进促改促治。”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坚决清除“微腐败”滋生的土壤,让基层群众对正风肃纪反腐有更多获得感。
2020年岁末,永春县蓬壶镇对全镇22个行政村开展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专项检查,清理不规范合同,督促建章立制,推动源头治理,有效堵住风险漏洞。
晋江市还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理念,加大对村级小微权力的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纠正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持续巩固拓展基层“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成果。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最后一公里’延伸,就得让村干部走心,让老百姓放心。”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认为,2021年恰逢换届之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要聚焦基层“微腐败”,下沉落地常态化开展精准监督,不松劲不懈怠,通过严管“微权力”,推动基层“添活力”。(泉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