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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18:00:45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9日至11月18日,省委巡视十组对泉港区开展了巡视,并于2020年5月2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扎实抓好巡视整改

  (一)提高站位,坚决落实。区委把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三四八”工作机制,把落实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省委巡视反馈会后,区委立即召开四届区委常委会第132次会议,迅速传达省委巡视泉港区反馈会精神,部署整改工作,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区委班子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摆、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二)强化责任,狠抓整改。区委书记作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区委副书记协助配合,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具体负责,第一时间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十组对泉港区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经四届区委常委会133次会议研究,并报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同意后,印发至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区委书记对全面整改负总责,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有效确保整改工作出实招、见实效;区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级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方案》要求,把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抓好统筹,确保成效。区委带头从区委常委会做起,严格标准要求,主动认领责任,把工作和职责摆进去,带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的整改工作局面。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即知即改、近期整改、中远期整改三个阶段要求,逐项拉出问题清单,完善整改措施,把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明确整改线路和时间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真正把巡视工作成效落实到推进全区改革发展稳定上来。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对泉港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刻的问题。一是坚持“主业强区”。区委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四届十二次全体会议,围绕“做足石化产业文章、大力发展港口经济”,提出“主业强区”发展思路,加快推进港口经济发展,打造全国一流绿色石化产业基地。2020年8月11日召开四届区委常委会第138次会议,提出建设全省标准化工业园区,制定出台《泉港区加快社会投资工业项目落地办法(试行)》,实现企业投资协议签订后半年内完成生产要素供给。同时,发挥联合石化等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跟踪对接联合石化二期、巴陵石化等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不断提升我区石化产业规模和层级。二是坚持理论研究。区委书记先后深入走访调研72次,理清发展思路,形成《遵循嘱托 精耕石化》专题调研报告。区委中心组修改完善2020年度学习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作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自巡视以来累计组织专题学习会26场,其中集中研讨9场、专题报告8场、专题学习9场。三是坚持规划先行。委托福建省南方科技经济研究院编制《泉港区“十四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目前已完成《泉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2019年泉港石化产值达1111亿元,占全区产业77%,从2017年全国排名第18位提升到第15位,规上石化企业营业额占全省1/4。四是坚持引强做大。2020年3月2日,招引总投资500亿元新台币台湾国乔石化项目,通过视频连线举行签约仪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首次为单个项目见签,省委于书记还专门作了讲话。该项目作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产业龙头项目,将发挥龙头项目“以商引商”效应。

  (2)针对领导带头学不够的问题。一是强化研讨。严格落实《泉港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举办区委中心组集中交流研讨16场,通过确定重点发言人,深入学习研讨系列访谈实录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进一步推动学习新思想,提振精气神。二是加强调研。区委中心组成员先后深入镇村、项目、企业等一线调研43场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等理论文章63篇。三是注重纠偏。责令2名心得体会抄袭的区领导在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并督促重写心得体会。

  (3)针对推进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扎实推进园区发展。积极推动总投资337亿元的福建联合石化二期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产品项目申报,目前正待国家发改委审批。全力抓好总投资500亿元新台币的台湾国乔前期工作,目前已到资35亿元新台币,即将动建。加速推进百宏石化、中海油服新材料等一批重点项目早日开工,为园区发展增量。2020年来,园区新增投产化工项目4个、新开工3个、签约落地4个。二是加快发展港口经济。①加快港口建设,1~12月份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南岸航道工程完成投资10980万元、占年度计划110%;鲤鱼尾作业区4号泊位工程及仓储项目完成码头EPC项目指挥部建设,正在开展预制场等工程建设;完成库区EPC招标准备工作,正在开展勘察测量工作。②稳定港口生产,1~11月份肖厝港区港口货物吞吐量1719万吨。③培育壮大大型现代物流企业,目前全区共有37家物流企业(10家危货运输企业、27家普货运输企业)、20家船代企业。③培育壮大大型现代物流企业,目前全区共有2家4A级及1家3A级物流企业。④发展临港工业。开展泉港区粮油食品加工产业园区产业规划编制,于2020年7月1日经第55次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于11月27日经区政府批复印发实施。加快推进福海油粮四期项目建设,其中益海嘉里小麦制粉改扩建项目,投资总额2.925亿元,于7月15日建成投产,预计新增产值7.5亿元;福海粮油大米加工项目,投资总额0.6亿元,于5月22日建成投产,预计新增产值3.25亿元;福海粮油四期工程项目,投资总额4亿元,于8月30日建成投产,预计新增产值3亿元。三是加强协税护税。制定《泉港区促“六稳”“六保”追赶行动方案》,突出抓好石化行业和重点税收企业效益和生产经营等状况分析,加紧跟踪联合石化、国电、福海粮油、林德气体等7家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增减情况。1~11月份全区税收入库69.62亿元,其中联合石化63.59亿元,占财政总收入76.66%;争取出口增值税免抵调资金3.87亿元、比增114.83%;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2.9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5亿元。

  2.关于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4)针对区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的问题。区委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落实省委巡视十组巡视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对照,共提出相互批评意见79条。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已于6月19日前全部完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末端落实情况“回头看”,对各单位各部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审阅,重点检查会前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等落实情况和质量。

  (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走样变形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泉港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综合分析工作要求。二是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将“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分析”“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学习”“每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等硬性规定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实施方案》,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三是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存在突出问题的14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逐一约谈提醒,明确要求严格落实“2111”规定。印发实施《泉港区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化任务清单》,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规定。四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落实专项督查,将督查结果纳入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到位的,直接在绩效考评中给予扣分。

  (6)针对应对重大舆情机制仍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强化应急指挥。完善新闻应急处置、突发舆情处置“1+N”、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等预案方案,成立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编印《突发敏感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手册》,健全“统一调度、协调处置、协同作战”应急指挥体系。二是加强安全体检。建立区网络安全和内容管理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制定出台《泉港区贯彻落实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实施方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联合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查。截至2020年6月,巡视反馈的238条涉泉港负面信息全面排查清理完成,累计检查网络平台18个、发现漏洞1124个,开具《整改通知书》12份,督促8家单位限期整改,有效维护辖区网络安全。三是突出舆情管控。落实网络值班、舆情通报等制度,坚持“日监测、周分析、季通报”原则,编印《全区网络舆情及处置情况通报》《近期舆情分析报告》《一周舆情分析报告》;同时协调指导单位部门分类处置敏感舆情,及时清理不实有害信息,有效化解舆情风险。四是坚持正面引导。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编印《宣传提示》11期,健全“通联”机制,规范宣传报道工作;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回头看”宣传报道实施方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传工作方案》等,结合全国“两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点时段和全区工作重点,指导策划宣传报道,先后在省市主流媒体(刊物)上刊发重点稿件(视频)达8000多篇。

  3.关于区委职能发挥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7)针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①第二批移交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截至2020年6月,我区已全部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第二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71件反馈问题全部完成验收销号,销号率100%。一是制定《泉港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整改工作方案》《2020年销号攻坚方案》等,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并建立区领导挂钩销号制度。二是区委、区政府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研究水泥砖污染、养殖污染、石材污染等问题整改措施,全力推进71个信访交办件及时整改销号。三是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整改推进会,建立“每周一报”工作调度机制,定期汇总通报工作进展,推进问题整改。四是加大执法监管和执纪问责力度,共约谈企业28家72人次,责令改正企业61家,立案处罚28家,处罚金额158.7万元,移送行政拘留1人;区镇村三级全链条处理6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1人。②泉港石化工业区安全控制区搬迁与省里要求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化应急指挥。完善新闻应急处置、突发舆情处置“1+N”、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等预案方案,成立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编印《突发敏感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手册》,健全“统一调度、协调处置、协同作战”应急指挥体系。二是加强安全体检。建立区网络安全和内容管理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制定出台《泉港区贯彻落实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实施方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联合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查。截至2020年6月,巡视反馈的238条涉泉港负面信息全面排查清理完成,累计检查网络平台18个、发现漏洞1124个,开具《整改通知书》12份,督促8家单位限期整改,有效维护辖区网络安全。三是突出舆情管控。落实网络值班、舆情通报等制度,坚持“日监测、周分析、季通报”原则,编印《全区网络舆情及处置情况通报》《近期舆情分析报告》《一周舆情分析报告》;同时协调指导单位部门分类处置敏感舆情,及时清理不实有害信息,有效化解舆情风险。四是坚持正面引导。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编印《宣传提示》11期,健全“通联”机制,规范宣传报道工作;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回头看”宣传报道实施方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传工作方案》等,结合全国“两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点时段和全区工作重点,指导策划宣传报道,先后在省市主流媒体(刊物)上刊发重点稿件(视频)达8000多篇。

  (8)针对老区脱贫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开展大象农业扶贫贷款问题专项整治。截至2020年2月,涉及的101户相对贫困户未出现返贫现象,503万元扶贫小额贷款已全部还清。二是指导各老区村按照我区《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逐村制定2020年村集体增收工作方案,并召开全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务虚会,为全区10万元以下的低收入村创收寻找有效路径,形成创收举措23条。三是抓好涂岭镇芦朴村、山腰街道普安村扶贫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目前芦朴村光伏发电项目按规定审批变更为道路基础设施和农田灌溉建设工程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于2020年1月19日拨付到位;普安村光伏发电项目已建成投用,资金于2020年3月16日拨付到位。四是建立扶贫项目跟踪落实机制,联合开展财政扶贫政策落实专项检查,对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补助等5笔346.54万元扶贫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共发现问题2项,目前南埔镇、峰尾镇塘头村资金项目已整改完成。

  (9)针对民生社会事业仍有短板的问题。①泉港一中一级达标被降级的问题。一是对泉港一中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核、调优配强,免去原校长职务,由学校党总支书记兼任副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成立泉港一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精细化管理,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2021年10月后重新申报省一级达标校做好准备。二是修订《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对泉港一中等学校开展校安专项督查,提出意见并整改到位5条,整改率100%。加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泉港一中利用心理健康测评软件,对毕业班学生进行健康自测调查,建立心理预警库。三是深化“区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努力提升全区教育质量水平。泉港一中2020年本科上线率90.35%,比增3.02%;全区本科上线率59.9%,比增8.8%。四是加大教育投入,落实“十三五”学校布局与建设专项规划,加快泉港一中连体教学楼建设,目前项目已基本建成。2020年上半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投入5.31亿元占预算数的77.79%,教育事业费投入占80.85%,教育费附加投入占60%。②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形同虚设被挪用的问题。一是制定《泉港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摸排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区所有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情况开展调查摸底专项治理,建档立卡、分类处置。巡视反馈的53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因村级场地有限,与村委会、文化中心、儿童之家等场所结合共用的23个;因房屋结构问题停用的8个;因部分功能间及设施设备不够完善,仅开展休闲娱乐活动的22个。目前,所有居家养老服务站全部整改到位。二是2020年共承建各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6个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项目2个,均按序时推进。山腰街道普安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被评为省五星级农村幸福院。三是将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率纳入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以奖代补,鼓励常态化运营。实地查看2019年20个运营较好的居家养老服务站,每个给予2万元经费补助。通过捐资捐物捐服务等方式,推动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来共收到养老慈善捐款250万元。四是制定《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实施意见》,探索建立政府扶持、乡贤捐助、社会力量参与的资金筹措方式,形成区指导、镇督促、村落实、基层老年协会参与、专人负责的养老机构常态化运营联动机制,满足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③祥云路等多项市政工程拖延滞后的问题。祥云路改造提升工程:加大项目推进和督办力度,通过发函、电话催促、现场检查、个别谈话、处罚监理和施工单位、罚款等措施倒逼工程进度。目前祥云路改造提升工程已基本完工。其他市政工程::盯紧工期,挂图作战,倒排进度。目前所有在建市政项目均按序时推进,群众反映良好。①学府北路往北延伸扩宽工程进展情况:完成2座倒虹井及倒虹管38.8m施工;完成雨水施工274米,检查井13座;完成污水施工154米,检查井7座,西侧污水井座加高5座,完成电力井混凝土浇筑17座,电力管道281米。完成131米箱涵。完成5400平方米道路硬化,项目按序时推进。②市政给排水七镇连通工程进展情况:泉港北部城区供水和排污管道工程,目前污水管道完成11.8km、给水管道完成10km,管道工程部分已全部完成,剩余部分消防栓安装已开始施工;1#泵站已完成基础及地下结构混凝土浇筑;2#泵站高压旋喷桩准备进场施工;绿化恢复工程部分准备进场施工。污水主干管沿途各镇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目前界山镇南枫路段农污管道施工完成3.2km,已完成约98%;山腰街道钟山路段农污管道施工完成约800m,已完成约20.3%。③城区主要涝点整治项目情况:驿峰西路纳川、仁爱医院段、驿峰中路加油站段正在施工,总体完成进度约60%;西海路段涝点施工准备进场;滨海干道污水管道工程(峰尾段),目前污水重力流管道累计完成7756m(含顶管1782m),完成总量的97.2%;污水顶管沉井累计完成25座,完成总量的100%;雨水管道累计完成3996米,完成百分比95.3%;1#泵站沉井基础施工完成开始下沉施工,目前按序时有效推进。④栖霞安置小区、仑头安置房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到位的问题。栖霞安置小区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区政府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栖霞安置小区历史遗留问题,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细化方案,采取分类别分阶段分步骤方式,按不同对象、分层次推进水电费征收。目前入户摸排已全面完成。二是后龙镇、泉港新城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栖霞社区店面资产处置专项协调会,全面清理沿街店面,分组包户动员,并对清理移交店面“一户一表”改造。目前,对剩余11户占用店面商户,已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正在立案审理。三是深入调查炼化一体化项目征迁历史遗留问题,建立群众诉求表达、政策说明解释、双向互动沟通、分类指导处置的工作机制,成立栖霞社区历史遗留问题专案工作组,制定化解方案,按照轻重缓急分步解决;对栖霞小区被侵占剩余安置房处置,区住建局牵头邀请第三方评估统一拍卖,对拒不配合住户依法强制搬离。四是启动栖霞社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目前正在征集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待业委会成立后引进物业公司对社区进行规范化管理。五是制定《栖霞社区水电费征管工作方案》《水电改造工作方案》,先沿街店面后小区住宅,一户一表,重新安装水电表;搭建水电费征收信用平台,探索水电费征收与个人征信相挂钩办法,建立水电费征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六是区水利水务公司和供电服务中心分别成立专门工作组,对沿街店面和住宅分层次分批次安装水电表,进一步清理欠缴水电费;区司法局牵头依法将社区居住人员水电费缴交情况纳入征信体系,结合安置房登记办证,推动水电费清理征收。七是区城管局、后龙镇牵头,新城公司配合,对社区绿化、硬化、房屋修缮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目前已完成社区内部及农贸市场污水横流问题处置,并更换社区内破损污水井盖。仑头安置房历史遗留问题:一是通过召开区政府专题会、指挥部成员会议等方式以及发函、电话催促、现场检查、约谈提示、处罚罚款等措施,倒逼工程进度,目前工程已竣工验收,没有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南埔镇于2019年4月成立锦川小区分房领导小组,于当月底全面完成分房工作。2019年10月,区住建局及新城公司对锦川小区进行竣工验收并召开协调会,会后南埔镇即成立结算交房工作小组,接受群众办理结算及交房入住。

  4.关于重大风险多防控难度大的问题。

  (10)针对安控区征迁难、安全隐患大的问题。①安控区“两违”问题突出、征迁难度大的问题。一是对安控区内确定为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增“两违”建筑的,一律不予补偿。目前,已全面梳理279宗一律不予补偿的“两违”建筑名单,并下发各片区指挥部严格执行。二是结合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立专案组对279宗“两违”建筑调查取证,对存在安全隐患“两违”建筑进行清空封存,依法根据强制拆除程序进行处置。2020年8月8日起,开展石化安控区征迁攻坚行动,同步推进安控区违建拆除工作,目前已拆除29宗。②跨区域环境污染快速反应和联防联控机制尚未完善、安全防范难度大的问题。一是制定《泉港生态环境局 惠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完成建立与惠安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并召开第一次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会议,强化预警通报和应急互助,加强应急培训、演练、隐患排查等预防合作,完善应急联动时舆情共防、专家和物资互助等流程,提高区域环境应急能力。二是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已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园区企业建设投产现状,重新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修订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等,完成预案文本修编,有效提升园区预防和处突环境事件能力。三是区生态环境局将园区内20家企业上报纳入泉州市重点排污单位或参照管理单位,不间断加强巡查监管,下发《关于进一步督促落实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的通知》,督促企业完善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四是区应急局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2020年来,共检查危化企业191家次,完成整改问题434项,按期整改率100%,有效消除一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是配合福建省石化集团制定氯碱片区搬迁实施方案,计划于2021年9月底前企业生产装置全面停产,开展装置退料清洗;2021年11月底前对主要装置去功能化,对不具备生产功能的装置内物料规范处置。

  (11)针对财政资金存在重大风险的问题。一是在省政府办公厅和财政厅的指导下,制定《泉港区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工作方案》,目前正按方案序时推进。2020年7月,区政府下发《关于落实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的通知》,将节省资金优先用于落实“三保”支出和债务还本付息支出。二是偿还到期债务,2020年1~12月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及争取到再融资债券6.08亿元等资金,用于归还政府债券本息14.98亿元(其中归还本金10.60亿元、利息4.38亿元)。三是将我区历年建设项目经营性资产(如公用管廊、双溪水库等)注入区属国企,区属三家国企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公司评定AA信用等级,通过市场化公司化运作筹措资金,用于归还债务本息。2020年我区无新增隐性债务,未出现逾期情况。

  (12)针对重点建设项目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①有的涉嫌围标或转包的问题。一是区纪委监委组建专班,对锦绣公园工程、南部排洪沟治理、城区道路绿化养护等项目招标情况开展核查,招标过程中未发现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问题,履行合同期间及工程进展各环节均未发现廉洁问题。同时,我区印发《泉港区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BT模式适用项目要求,此后未再开展超过规定范围的BT项目。二是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通知》《关于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完善招投标机制。同时,我区各部门持续完善议事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其中,区国资办制定《泉港区区属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重点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中突出问题的预防与治理;区国资运营公司纪委每次派员列席各区属国企“三重一大”决策会议,从决策层加大监督力度;区城管局制定《泉港区城市管理局局务会会议议事规则》《泉港区城市管理局小额(零星)工程项目招标及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规范公管办授权范围内的工程及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山腰盐场修订完善《山腰盐场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及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暂行规定》《山腰盐场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等制度,完善项目招投标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三是加大协同监督检查力度,区国资办制定《泉港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行专项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国企“三重一大”决策报告程序、内容,并要求按月报送决策情况报表。山腰盐场成立重点项目监管小组,制定《山腰盐场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对项目建设各环节给予监督管理。区住建局制定《泉港区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行为。区公安分局开展严惩涉嫌围标违法犯罪行为,暂未发现涉嫌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及案件。②有的违规操作的问题。一是针对南山片区地下管网BT项目招投标问题:巡视反馈后,我区立即组织专班对该项目进行核查,并举一反三深入倒查,均未发现2014年以来超规定范围的BT项目。针对2018年后签订BT投资协议问题:管网BT协议总框架协议下已签订子项目补充协议待实施的东邱路二期综合管网工程和桥溪路二期综合管网工程第二阶段两个子项目,及时报请区政府同意终止子项目实施,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针对工程未完工回购问题:巡视反馈后,我区立即组织核查,该工程系南山片区管网(BT)项目,共涉及两部分,分别为:市政管道项目、南埔路综合管网、施厝路综合管网、仑埔路综合管网等项目;柳厝路、经六路、东邱路、桥溪路等项目。提前回购均没有超出已完成未付工程量,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今后,我区将加强工程领域规范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更加规范严密。二是区纪委监委积极调研推进国有企业设立审计部门,探索与国企纪工委合署办公。国资运营公司纪委全程列席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会议,并增配兼职纪检干部3名,加强国资运营公司纪委班子建设。三是推动企业健全重点建设项目廉洁防控机制。区政府于2020年6月开展“国有企业审计宣讲及案例”专题讲座暨集体廉政谈话会,分管区领导结合国有企业审计案例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并将“国企员工廉洁从业教育”纳入国企干部职工培训课程,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专项督查,对未执行到位的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石化建发公司组织专题学习相关招投标管理文件,从源头上查找认识偏差,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同时制定《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建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建设公司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六项制度》等制度,对区属国有企业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③有的规避超概算的问题。一是针对反馈问题开展核查,情况如下:泉港区行政管理中心项目于2013年1月动工建设,2014年6月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后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项目停建。2016年省审计厅对泉港区审计报告明确指出“行政管理中心项目是政府形象工程,按照简洁朴素的要求抓紧内装修,发挥行政管理中心办公楼的功能作用,避免造成损失浪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十分关注项目建设情况,2016年区“两会”期间提议案呼吁要尽快建设并投入使用,避免浪费。结合区政府临时办公条件较差等实际,2017年决定重启该项目二次装修,2018年完成建设并投用。当时该项目装修的概算批复依据为2007年的物价标准,因项目拖延时间长,受市场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大幅上涨、税率多次上调等因素影响,项目建设成本大幅提高,造成实际造价超出之前批复的概算。目前正在办理结算工作。二是对新城公司加大督导力度。督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一律采用公开招投标;对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项目,严格执行《泉州泉港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小额(零星)工程项目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督促严格落实“项目概算以发改部门审批为准”,制定《泉港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做好项目前期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变更签证管理等以及前期可行性研究、规划方案分析。督促制定实施《泉港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泉港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加大对区属国企监督力度,区国资运营公司纪委列席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会议,不定期约谈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紧盯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关键少数,加大监督力度,推进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5.关于落实机构改革仍有差距的问题。

  (13)针对落实机构改革仍有差距的问题。①应急指挥体系还不完善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泉港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及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要求,全面整合“应急指挥中心”机构和职能,加强危化品应急、防火防汛等值班,信息传输、预警报告等资源获取、共享渠道畅通,区级与石化工业园区之间应急管理、指挥机制得到提升优化。二是区委编办、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突发事件总体、专项和分领域等应急预案调整时限要求,组织推进全区各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进一步落实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做到应调尽调。三是对“区石化应急救援中心”行政管理关系进行优化调整,形成以“石化安全为主、兼顾全区”管理架构,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和指挥力量调用关系,同步加强应急管理、救援等重要资源区级统筹调配,设置“区应急救援综合保障中心”,倾斜编制保障,有效提升应急管理、救援保障性、技术性力量。②应急保障体系不完善、应急力量不足的问题。一是将区应急局所属的区防汛办、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整合成立区应急救援综合保障中心,以副科级事业单位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6名,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等行政政务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二是在区委编办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经区政府同意,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招聘5名区应急局安全协管员,进一步增强应急力量。目前均5名安全协管员已到岗履职,正在按计划培训学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业务。三是根据《关于调整石化应急救援中心管理关系的通知》,已将石化应急救援中心的行政关系由石化园区管理、区应急局负责业务指导,调整为石化园区管理为主、区应急局协助管理,并已实行石化工业园区主管、区应急局协管石化应急救援中心日常业务、应急指挥平台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控监测、应急资源管理、应急指挥调度等工作管理机制。同时,园区已聘请8名劳务派遣人员作为石化应急救援中心的应急值班人员,解决应急值班力量不足问题。四是严格执行《泉港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和《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试行)》,对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及物资进行调查,形成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督促指导重点石化企业与石化园区消防大队或联合石化消防支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实现应急资源共享。五是2020年5月从镇(街道)选拔1名副科级干部担任区应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0年7月提拔区应急局1名领导干部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并选派1名区应急局科级领导干部参加2020年科级干部培训班,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干部业务能力。③石化工业园区存在权责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涉及科级干部任用时,严格按程序听取石化工业园区意见;有关科级以下机关和事业干部岗位设置、人员调用及日常考核工作,由石化工业园区根据工作需要调配。二是按照事权财权一致原则,重新梳理和明确石化工业园区社会经济管理主要职责以及相应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并按照园区工作计划,加大财政预算投入,全额保障园区管委会运行、建设相关经费。三是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由区政府统一实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治安维稳、道路管网、绿化保洁等方面公共事务。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和管辖权属,完成石化工业园区等特殊区域机构设置、运行调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理顺我区与园区的职权分工意见建议。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6.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4)针对主体责任检查走过场的问题。一是2020年3月~4月,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到各镇(街道)和7个区直单位实地开展全面从严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并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现场通报存在问题,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二是修改完善主体责任检查办法,制定《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组成7个重点检查组、5个交叉检查组和4个委托检查组,实行检查组负责制,对全区55个单位党委(党组)实现检查“全覆盖”,督促整改问题559个,提出问责建议5条。三是组成5个交叉检查组、4个委托检查组,对除重点检查单位之外的41家单位开展交叉检查、委托检查,形成个性化“问题清单”41份,涉及问题362个,并逐一书面向有关单位反馈个性化“问题清单”,限期抓好整改。

  (15)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四届区委常委会第114次会议专题听取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势分析情况汇报,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进行分析研判,研究部署2020年工作。二是印发实施《泉港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区委主体责任清单23项、区委书记主体责任清单6项、区委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4项,强化政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2020年7月10日,区委书记对区委班子成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督促班子成员定期到挂钩单位调研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廉政谈话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的对象、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意识。

  (16)针对廉政谈话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制定《关于做好廉政谈话记录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的对象、内容、工作要求,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区委主责办牵头组织对相关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依据。三是对巡视反馈的1名区领导和1名镇领导进行谈话教育,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

  (17)针对巡察监督质量不够高的问题。一是制定《中共泉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整合领导小组会议和“五人小组”会议为区委书记听取巡察工作专题会议。二是按照专题会议点人点事点问题工作机制要求,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区委第六轮第2、3批次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对14个被巡察单位涉及违纪、行政执法、国企改革和群众身边领域腐败问题点出具体人1人、具体事18个,并提出处置意见。三是加快推动巡察全覆盖。目前四届区委计划巡察59个单位,已巡察51个单位,正在开展第八轮巡察,覆盖率86.44%,村级党组织延伸覆盖率100%。四是健全完善区纪检监察工作片区协作机制,将6个片区优化整合为5个片区,每个片区由1名区纪委监委领导和1个纪检监察室挂钩联系,制定《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办法(试行)》,加强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常态化跟踪督办,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

  7.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仍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18)针对办理上级交办件不够认真的问题。一是针对反馈信访件办理中存在问题,区纪委召开专案人员会议,结合初核报告和佐证材料对照信访件反映问题逐一分析研判,该信访件反映的6个问题已于2016年逐一核查,并对涉及的科级干部有关违纪问题给予党纪处分。今后,区纪委将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办理反馈。二是针对初核报告中反馈要点与反映问题未一一对应、撰写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办理反馈程序。三是加强对交办转办信访件检查督导,通过日常工作交流、抽查信访卷宗、实地到点走访、联合会审等方式,不定期对办信质效进行“回头看”。2020年来,已抽查信访卷宗15件,实地走访辖区所有镇(街道)、联合会审信访件3件,退回补充核查信访件8件。四是制定《关于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进一步提升办信质效的通知》,对信访件反映问题线索数、办信过程、佐证材料、办理结论进行审核把关,强化办信闭环管理,增强办信质效。

  (19)针对有的违纪案件处理畸轻畸重的问题。一是规范化开展协审、评查工作,构建全区统一的量纪尺度标准。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统一协审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党纪政务处分案件;建立健全案件评查机制,倒逼案件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回头看”及审理文书检查活动,对2019年度党纪政务处分案件执行情况全面自查和梳理。二是精准问责,把好执纪导向和戒尺。科学运用党内问责方式提升纪律惩戒的综合效果,对违纪行为区分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历史辩证处置。三是大力加强审理干部队伍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选好配强审理干部,优化办案人员与审理人员配比。健全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开展审理业务技能竞赛,通过以考促学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

  (20)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乏力的问题。一是建立派驻机构工作定期通报制度。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少的情况,每季度通报派驻机构日常监督、执纪监督工作数据,对监督力度较弱的发函预警提醒,传导压力,压实监督责任。二是建立派驻机构监督清单化机制。研究制定工作绩效管理清单、廉政风险防控清单、谈话教育清单、问题线索处置清单、片区提级监督清单,细化监督事项,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实做细各项监督工作,提升监督效果。三是优化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片区制度。整合6个片区为5个片区,加强对片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监督、查办问题线索等方面统筹指导,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联合监督检查、指定办信等,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能力。

  8.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扎实的问题。

  (21)针对公务接待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各项财经纪律制度,严控接待经费支出,呈逐年下降态势。二是责成区委办、区政府办分别对区“两办”负责接待、财务的4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对财经纪律等相关制度再学习再培训,重申相关纪律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制定《泉港区贯彻落实“1+X”监督机制实施方案》,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1+X”监督机制范畴,召开“1+X”监督机制工作推进会,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四是及时对照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修订出台《泉港区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接待审批和清单制度,杜绝无公函接待。五是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接待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把公务接待费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经费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账业务操作规范,强化资金支付事前审查审核监管,严控接待范围和项目。六是制定《泉港区招商引资接待管理规定》,对招商引资接待工作进行细化规定,建立严格接待审批制度,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原则,明确规范接待标准等管理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招商引资接待经费。七是制定《泉港区2020年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对被审计单位公务支出加强审计监督。

  9.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22)针对干部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2020年6月4日区政府分管领导对区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抓好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工作,并对3名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加强“跑一趟没办成”投诉中心、“找茬窗口”平台建设,及时受理企业、群众的投诉意见及建议。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全岗通”服务模式,整合重构社会民生、企业登记、咨询与投诉、自助等6个服务区,更加方便群众办事。二是深化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办件、服务态度等情况,对不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等问题的给予严肃查处,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水平。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加强监督单位机关效能考勤监督。截至目前,区行政服务中心通过电子视频监控平台检查317次,发现问题60个,涉及7个部门74人次,手机短信通报6次,书面通报2次;接受群众投诉7件,涉及4个部门9人,书面通报2起,口头教育9人,被部门辞退1人,中心退回原单位2人。

  (23)针对重留痕轻实效问题突出的问题。①每年仍有23项针对各镇街检查的问题。一是优化镇(街道)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创新实施“线上+线下”考评办法。2020年度共梳理17个督查检查考核项目,制定实施《2020年度泉港区督查检查考核计划》《2020年度泉港区绩效评估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各系列绩效评估考评办法,其中,共梳理年度对镇(街道)党(工)委工作绩效考评指标9项、政府(办事处)工作绩效考评指标45项,并优化改进考评办法,由7个考评牵头单位、14个考评指标实行线上考评,线下实地考评减负25%。三是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牵头开展全区为基层减负落实情况大排查大起底,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不得自行另行设置督检考。同时,对各单位微信、QQ等工作群进行清理规范,共清理微信群49个。②区发改局迎检材料问题。一是区发改局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管理。同时印发实施《微信公众号管理方案》,加强对内部微信群等平台管理以及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并把意识形态学习列入局机关理论学习计划,指定党务干部专门负责“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情况,做到党员学习覆盖面100%,吸收非党员干部学习27名,定期通报“学习强国”平台积分情况。二是区发改局在局党组会议、机关干部学习会议上,学习重温《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问题,形成自查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三是区发改局对公文收发处理、印章管理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健全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和流程,指定专人负责收发文登记和印章管理,严把发文用印关。同时,由区发改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对分管领导、党办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0.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4)针对未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的问题。一是2019年以来区委共召开40次常委会会议(其中21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干部人事议题),区政府党组共召开20次党组会,区纪委共召开29次常委会会议,均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主要领导均最后表态发言。二是2020年6月区委召开四届区委常委会第135次会议再次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2020年8月11日区委中心组再次集中学习民主集中制有关文件精神。区委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中心组、“三会一课”必学内容,强化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三是规范议事程序,制定《中共泉港区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党委(党组)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通知》,明确末位表态形式、范围和程序,对非涉密议题提前分送班子成员思考酝酿,注重听取吸收不同意见。四是把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研判考核各级领导班子的硬指标,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将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末位表态制”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把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班子年度考核、干部量化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巡察重点,压实各级领导班子职责。

  (25)针对集体决策意见被更改问题。一是制定实施《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的通知>的决定》,并废止《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的通知》,严格按照泉港区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修改到位,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签证的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10%”,修改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签证的金额不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10%”。二是督促承办单位按照《泉港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要求,依法依规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出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条件成熟后及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对拟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事先按程序报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把关后安排上会研究。三是严格落实《泉港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通过的事项,领导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重新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通过的事项,由承办单位附上会议纪要,经相关单位会签后报区政府办公室把关,逐一核对会议纪要明确事项,确保集体决策意见与正式出台的文件精神一致。

  1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仍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26)针对对基层一线干部重视培养不够的问题。一是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的选人用人导向,在选拔使用、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基层一线干部,2019年以来,我区共提拔重用103名干部,其中具有基层、项目一线工作经历的88名,占85.4%。二是积极向上级推荐干部人选,对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表现突出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及时向上级提出使用建议。2019年,全区6个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中(不含市管处级干部兼任),共有5名推荐为市管优秀年轻干部建议人选,占83.3%,2019年12月以来,2名乡镇党委书记被提拔为区政府副区长。5名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晋升为四级调研员、3名镇长(办事处主任)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目前全区7个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全部是四级调研员。三是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综合2019年年度考核、疫情防控一线考核、绩效考评和平时掌握等情况,在各镇(街道)各提拔1名作风扎实、业绩突出的事业干部,担任镇(街道)副科级领导职务。四是严格落实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2020年6月在四届区委常委会第135次会议上再次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福建省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要求各镇(街道)在党政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严格落实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应任满一届,保证镇(街道)干部队伍的稳定。

  (27)针对有的单位领导班子专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一是对全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加大综合分析研判力度,牢牢把握事业为上的选人用人要求,实现以岗选人,以事择人。目前,已对配备的安监总工程师、药品安全总监等岗位进行自查,均已完成配备相关专业人才2名。二是针对反馈指出“泉港石化工业园区配备8名处级干部,5名科级干部,均不是化工相关专业人员”问题,我区主动向市委沟通汇报省委巡视反馈关于泉港石化工业园区领导班子配备的相关问题,市委已研究调配北京大学化学博士到泉港石化工业园区任职(副处级)。同时,我区在选配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科级干部时,充分听取园区意见,于2020年7月选拔区应急局1名具有消防工作经历的领导干部担任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安监科科长职务。

  (28)针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实施《关于开展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及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对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情况集中开展自查和清理规范工作,督促各单位建立管理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所有证件应管尽管。二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制定《泉港区科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明确因私出国(境)的情形、审批程序、证件管理办法、工作纪律等,同时对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因私出国(境)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是定期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处了解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对未按有关规定保管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目前,已针对护照未及时上交的1名已退休区领导,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

  1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29)针对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末端落实情况“回头看”,深入各基层党组织检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及时反馈问题3个,限期整改完成3个。二是制定《关于建立党委(党组)书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党委(党组)书记在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外,结合工作相对薄弱的党支部,特别是软弱涣散和评星定级为“后进”的党支部中另行确定1~2个联系点,通过政策宣讲、调查研究、工作指导等方式,既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下支部、抓支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又帮助党支部理清思路、补齐短板、提升质量。目前,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均已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三是检查了解各党(工)委所辖党支部积分管理评价制度推进情况,针对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梳理反馈,共发现问题3个,限期完成整改3个。指导督促各党(工)委严格按党员分类管理要求,推行党员积分精细化评价机制,将积分管理评价与党员“三诺”、民主评议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工作相结合,实行目标管理,统一推进,共同考评。

  (30)针对基层党的意识较为淡薄的问题。①区发改局党支部发展党员的问题。一是制定实施《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末端落实情况“回头看”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党(工)委对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档案规范化管理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并对查摆出来的6个问题进行即时整改。同时对各党(工)委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形成书面报告进行通报。二是制定实施《泉港区农村(社区)发展党员近亲属备案制度(试行)》,督促各党(工)委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有关规定,坚决解决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带病入党”、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违规“异地入党”“人情党员”以及严重违反程序发展党员等问题。三是督促指导各党(工)委制定党员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目前各党(工)委按要求举办党务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19班次。四是针对巡视反馈的区发改局党支部发展党员存在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对区发改局负责党务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责令区发改局党支部立即整改,区直机关党工委全面梳理排查区经发系统党委2014年5月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未发现存在其他问题。②山腰街道及埭港村党支部学习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组织对山腰街道党工委和埭港村党支部存在问题进行全面督查,督促限期整改到位。责令山腰街道党工委分别对街道分管领导、宣传办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对埭港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埭港村聘用干部(业务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二是组织对各级党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工作部署以及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学习研讨《习近平在福建》等采访实录存在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存在问题。三是及时衔接上级部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制定《泉港区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督促指导各党组织抓好落实,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四是根据市组反馈我区2019年度“党员e家”、党内统计报表等情况,结合去年党内统计期间排查出来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党(工)委,并限期整改到位。五是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学习时报<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学好<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等采访实录的通知》,指导各级党组织把学习系列采访实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研讨交流。

  (31)针对村级党建水平不高的问题。一是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末端落实情况“回头看”,对各镇(街道)村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发现村务公开不及时、部分项目未公开等问题2个,截至2020年7月,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推进落实村级民主议事协商制度,落实村务公开月报送制度和村务公开电子台账考评办法,坚持每月按30%比例抽查考评,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三是制定《关于做好2020年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集中摸排工作的通知》,通过“拉网式”排查摸底,确定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8个,指导各镇制定“一支一策”整顿方案,分阶段实施整顿。四是深化跨村联带“365”机制和“村支书导师团”模式,下发《关于开展村支书导师团“导师在现场”活动的通知》,组织村支书导师到软弱涣散村现场问诊,帮助解决难题22个。同时开展软弱涣散村、薄弱村党组织书记异村挂职活动,举办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提高村级党组织带头人的履职本领和业务水平。五是把发展村集体经济纳入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指导各镇逐村制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推行“政府+企业+合作社”和“党建+金融助理”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辖区11个集体经济低收入村(社区)投资入股区属泉港城乡经济投资公司,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四)落实巡视、审计整改方面

  13.关于区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32)针对区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巡视指出区委常委会未对九届省委巡视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等相关问题,区委坚持即知即改,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四届区委常委会第127次会议,对九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研究部署,推动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11条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二是2020年5月29日区委召开四届区委常委会第133次会议,专题研究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以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工作等3个专项检查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逐条逐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实行台账管理,结合催办、提醒、约谈等形式,推动整改任务落实。2020年8月3日区委召开四届区委常委会第137次会议暨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督导考核,严格实行周报制度,由区委巡改办牵头跟踪掌握各单位各部门整改任务推进情况,并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区绩效考评察访核验以及班子年度考核等重要内容,强化监督综合成效。三是将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制定《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区委组织部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日常监督检查责任,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四是针对上轮巡视反馈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成立专项整改组,推动整改落实到位。①针对广电局店面拖欠租金、水电费仍未收回问题。已经法院调解并签订民事调解书,承租人分别于2020年5月和4月起,分期支付拖欠的租金和水电费,两间店面承租人均已支付至2020年7月。②针对审计指出的BT项目违规招标问题。督促区国资办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融资项目规范制度及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纪委建设,整合国企纪检监察机构与国企审计部门合署办公,提升对政府重大融资项目的监督效能。区审计局将工程建设情况纳入各审计项目的重点审计内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督促及时整改,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片区日常监督职能,对政府重大融资项目中出现的违规问题,及时约谈相关人员,责令限期整改并适时采取“四种形态”坚决严肃予以处置。

  14.关于纪委落实整改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33)针对纪委落实整改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对区临时办公楼及宿舍楼改造项目的非法转包、超预算建设、虚列预决算等问题,区纪委已于2014年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处分。二是对区行政管理中心二次装修相关程序、依据进一步核实,拟定处置方案。三是区纪委监委对上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系统梳理、科学研判,并配合专班妥善处置。四是督促新城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格按照项目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投标工作,杜绝出现规避公开招标情况。五是督促新城公司加快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等,堵塞制度漏洞,盯紧工程招投标、重大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等关键环节,完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健全廉政预警制度,并督促重点加强城建项目方面相关廉政警示教育,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六是区国资运营公司纪委列席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会议,特别是涉及工程领域的会议,原则上派2名纪委工作人员参加,从决策层加强监督力度。

  15.关于未建立整改长效化机制的问题。

  (34)针对未建立整改长效化机制的问题。一是区应急局组织专家对全区三四级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检查(一二级由市级负责检查),共发现问题和隐患20项,全部整改完毕;开展危化品运输企业检查,共检查企业5家,发现隐患及问题9项,全部整改完毕。区应急局联合园区环安科、石化应急救援中心于2020年6月17日在佳化化学泉州公司开展环氧乙烷罐区泄漏应急演练,检验企业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印发实施《泉港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目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已完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共计组织4轮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测试,考核通过61人。区应急局危化股工作人员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达到在职人员总数的75%。三是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福建联合石化、湄洲湾氯碱等42家较大级别以上环境风险企业进行全覆盖排查,督促德立化工、厦日建材等20家企业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定期开展隐患自查整改,并录入省生态环境亲清平台。四是启动生态环保职责规定修订工作。因省、市生态环境职责规定暂未修订出台,我区继续执行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先行启动我区生态环保职责规定修订工作。同时,落实镇(街道)、区直部门党政领导目标责任,每年度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内容,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省生态环境厅大气“长空亮剑”强化帮扶发现问题等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解决。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十组巡视泉港区期间,共向泉港区移交信访件175件。泉港区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0年8月19日,已办结166件,正在办理9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1.因惠屿村委会对应公开招投标的客渡船年度检验维修项目未公开招投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惠屿村干部超标准报销交通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泉港区南埔镇党委对惠屿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原村委会主任)肖清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因溪头村党支部书记王志阳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违法建设房屋,违反《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且2015年9月21日王志阳已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泉港区涂岭镇党委对王志阳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因肖厝村委会违规占地建设,将村级重大建设项目建设以委托给村老协会承建方式规避招投标;违规发放津补贴;泉港区南埔镇党委对肖厝村党支部书记肖宗金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因刘俊辉利用担任东山村主干的影响,占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厂房并用于营利性活动,泉港区后龙镇党委对东山村党支部书记刘俊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诫勉情况

  无。

  (三)组织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事项

  1.针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情况说明:主要是泉港石化工业区安全控制区搬迁与省里要求有差距的问题未来完成。泉港石化工业区安全控制区项目是全国最大的卫生安全控制区安征迁项目,搬迁规模大、涉及群众面广、资金需求量大,短期内还无法完成。
整改措施:调整优化石化安控区建设工作安排,启动石化安控区第二阶段征迁集中攻坚,继续举全区之力,全力以赴推进安控区安征迁,抽调全区42%的在编干部,实施全版图作战、大兵团压进,组建征迁尖刀队,打好征迁攻坚组合拳,确保按时序要求推进。同时,加快实施“离土不离村、乔迁利不减”服务管理创新行动,全力做好涉迁群众善后安置和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8日前,基本完成房屋协议签订任务,腾空率达75%以上,拆除率达70%以上;2021年2月8日前,基本完成房屋腾空、拆除及土地丈量等征迁任务,涉迁区域水电停供;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征迁项目一期扫尾清零,推进土地整理和开发利用。

  2.针对民生社会事业仍有短板的问题。

  情况说明:①针对泉港一中一级达标被降级的问题。泉港一中从省一级达标校降为省二级达标校后,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2021年10月后才能重新申报省一级达标校高中校。②针对栖霞安置小区历史遗留问题。栖霞社区因水电设施自2004年建设至今达16年,存在设施老化和人为破坏现象,区供电服务中心和水利水务公司尚未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居民用水用电无法计量收费,水电费征收工作进展缓慢。目前,泉港新城公司对栖霞沿街被占用店面起诉收回处理,并由宏福公司负责对已签约店面代为收缴水电费,区供电服务中心和水利水务公司正在制定沿街店面“一户一表”和水电管线改造工作方案,拟于近期组织实施。

  整改措施:①成立泉港一中创建省一级达标高中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调整优化学校领导班子,持续加大教育投入,继续通过多渠道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整合扩大优质资源,强化学校精细化管理,深化“区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高中教研队伍建设,抓好学科教学联盟建设,落实教育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招聘一批具有研究生学历和部属师范院校本科生充实师资力量,实现多维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重新申报省一级达标校做足工作准备。②栖霞社区居民水电费征收方面,协调区供电服务中心和水利水务公司尽快安装“一户一表”,待水电费正常计量后立即开展分类征收工作;沿街店面水电费征收方面,协调区供电服务中心和水利水务公司尽快完成店面水电管线改造方案并实施。

  完成时限:①2021年10月后组织申报省一级达标校高中校,争取2022年12月底前通过省一级达标校验收。②栖霞社区水电费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征收。

  3.针对安控区征迁难、安全隐患大的问题。

  情况说明:①针对安控区“两违”问题突出、征迁难度大的问题。目前,依法强制拆除工作已按照司法程序分批分期有序开展。同时,为防止强制拆违对安征迁工作可能造成负面影响,后续将结合项目征迁推进情况,同步实施拆除工作。②针对跨区域环境污染快速反应和联防联控机制尚未完善、安全防范难度大的问题。目前,我区已制定与惠安县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机制方案,石化园区已完成园区级突发环境事件预案修编。下一步,我区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安控区建设和湄洲湾氯碱公司搬迁工作将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整改措施:①针对安控区“两违”问题突出、征迁难度大的问题。对“两违”建筑进行调查取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两违”建筑进行清空封存。根据各片区安征迁推进情况,在保障征迁局面稳定、不影响项目征迁推进的前提下,每周开展“两违”拆除清理行动,确保如期完成“两违”清零任务。②针对跨区域环境污染快速反应和联防联控机制尚未完善、安全防范难度大的问题。督促园区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推动落实《泉港生态环境局 惠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强化预警通报和应急互助,加强应急培训、演练、隐患排查等预防合作,完善应急联动时舆情共防、专家和物资互助等程序措施,提升园区环境事件预防和处突能力。督促湄洲湾氯碱公司按照《搬迁方案》,加快落实停产、去功能化等工作要求,确保按时完成搬迁任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安控区安征迁任务,并同步完成安控区“两违”整治。督促湄洲湾氯碱公司于2021年9月底前生产装置全面停产,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搬迁任务。

  (二)基本完成事项

  1.针对财政资金存在重大风险的问题。

  情况说明:截止2020年12月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114.98亿元,主要为历年基础设施形成的债务。政府债务按序时完成化债任务,但债务化解压力大,债务化解具有持续性特点,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全部完成。

  整改措施:在省政府办公厅和财政厅的指导下,制定出台《泉港区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工作方案》。对政府债务化解措施:大力培植财源税源,重点加快联合石化二期、国乔化学、百宏石化等项目建成投产,做大石化主导产业规模,力争“十四五”期间石化产值超2000亿元,综合财力翻一番。届时,本级新增财力可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缓解偿还压力。编制国有土地出让计划,加快批而未供项目用地清理,加大土地出让力度。继续加强预算安排,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三公经费开支,保障政府债务本息足额偿还,逐年降低政府债务规模。对隐性债务化解措施:多渠道向上争取资金,对部分非必须的项目给予暂缓或停建,将历年建设项目有经营性资产注入到区属国企,通过市场化公司化运作筹措资金,用于归还债务本息。同时,积极争取石化安控区项目债务区分管理,采取公司化、市场化运作,通过承接安控区开发综合利用,用于化解部分安控区债务,进一步加强与联合石化公司等企业的沟通,推动更多企业在泉港设立分公司缴交税收,增加我区财政收入,减少隐性债务。近期,区领导带领专班争取财政部将我区列入建制县区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资金缓解石化安控区项目资金压力。

  完成时限:2021年以后,逐年降低债务率,争取在“十四五”末降至300%以下,解除红色等级预警。

  2.关于未建立整改长效化机制的问题。

  情况说明:机构改革后,省、市暂未对省级及以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进行修订,我区目前已经根据我区实际,出台我区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

  整改措施:2020年10月23日印发《泉港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泉港环委会[2020]2),明确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22年前巩固提升。

  目前,我区整改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有一些问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十组的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严把时限和质量要求,逐条核查、对账销号,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事项,继续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强化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深入查找经济社会发展、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其他问题,统筹整改、一并解决,坚决防止类似性问题发生。同时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动力,深化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具体部署,严格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要求,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权力运行有效制约和常态化监督,更好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切实把省委巡视成果体现好、运用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987105;通信地址:泉州市泉港区行政管理中心八楼818室;电子信箱:qgqwbdcg@163.com

  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xsgzxsdt/20201221/17007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