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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14 18:20:0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您好,我是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我们正在审查调查的一个案件即将移送审理,鉴于案情疑难复杂,拟到纪检监察工委提前沟通,请给予指导。”“你们带着案件材料不方便,我们过来组里吧。提前沟通很有必要,也有利于下一步审理工作。”近日,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与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就案件移送审理进行事前沟通。这是派驻(出)机构审查调查与审理工作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生动实践。

  次日,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便主动上门服务,就即将移送审理的案件与专案组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现场答疑解惑。

  在认真听取审查调查工作情况介绍,并查阅相关证据材料后,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室相关人员重点从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量纪是否准确、办案程序是否规范等方面予以指导,逐一分析研判案件违纪违法事实,就已查清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提出审核意见和补证意见,帮助专案组进一步固定事实、强化证据。同时,就违纪违法事实认定和纪法适用等方面分享工作经验,讲解相关案例,为定性量纪提供参考。专案组也对案件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逐一请教、探讨交流。针对意见不一致的问题,从审查调查角度提出意见建议,从不同侧面对案情、事实、证据进行再分析、再研判、再梳理,让案情与定性在沟通中越辩越明、越论越清。

  “此次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靠前指导,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调取、纪法适用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有效促进了查、审衔接,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这是一次很好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使我们对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明晰。”参与沟通的人员深有感触地说道。

  “一次事前沟通,亦是一次提前把关。查、审双方充分交换意见,有效解决了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疑难问题,提高了办案效率,有利于从源头上抓好案件质量。”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派驻(出)机构进一步深化“三转”的具体举措,负责“查”的单位主动伸出手,自觉接受监督;负责“审”的单位向前迈半步,提前介入监督,实现“敲门请教”与“上门服务”相向互动,关口前移,共把案件质量关。(责任编辑 陈雪梅)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paizhudongtai_0505/119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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