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工作未指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台账、档案收集不规范”……近日,瑞丽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对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该市成立2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围绕政策传达、安排部署、责任落实、干部履职、项目推进、资金使用、工作成效等对各级各部门按照“属地乡(镇)+网格+行业主管”三级交叉方式开展污染问题排查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紧盯“关键少数”,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促各级各部门提升环保领域治理效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覆盖市水利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等13个责任主体,共发现13个方面20个问题。
“河(湖)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实实在在的‘责任田’。”为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瑞丽市先后召开了领导干部环境保护问题警示教育大会、2023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督促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落实、督进度。市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瑞丽市污染问题防治责任书》,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江河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齐头并进。
该市通过组织观看《东河之问》《杞麓湖的呐喊》等专题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从典型案例中对标查找问题,对今年州、市暗访组曝光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标对表、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当天发现当天交办处置,确保整改的及时性、有效性。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到牵头部门、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的整改有人盯、有人办,防止问题整改“走过场”“一阵风”。
“生态环境保护是‘必答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盯进度、盯目标、盯作风、盯纪律,以精准监督执纪推动问题解决、责任落实,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政治纪律保障。”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王强 江孟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