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1月上旬开始,省委巡视组对福州市、厦门市、福州市鼓楼区、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市湖里区等5个地方开展常规巡视。对设区市的巡视时间2个月左右,对其他地方的巡视时间30天左右。日前,2个巡视组已进驻巡视。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地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