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现场旁听庭审,对自己办案的各个环节进行回头看、再论证、再思考,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对今后在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运用方面有很大的帮助。”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后,阜南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丁超介绍了自己的感受。
近日,该县于集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主管会计李某某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审理,该县纪委监委组织案件承办部门、审理人员、案发单位等走进县人民法院,“面对面”开展警示教育,“实打实”进行业务培训。
庭审全程,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聆听,对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法庭审理活动进行了“沉浸式”学习,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据了解,为不断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量,该县纪委监委抓牢“法法衔接”关键点,以“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为原则,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建立职务犯罪移送案件庭审旁听制度,组织相关单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庭审旁听,将庭审现场的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打造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双平台”。
庭审现场既是一次业务培训,也是一场深刻的警示教育。“亲眼目睹自己熟悉的同事站在被告席上,听着他痛彻心扉的现场陈述,不但深切体会到职务犯罪的危害,也从中学习到了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受益匪浅。”参加庭审旁听的粮食系统干部纷纷表示。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不断探索警示教育方式方法,在全县范围内分层分类分批进行无死角、全覆盖式警示教育。通过制作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组织案发单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等多种形式,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崇廉尚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今年以来,已组织庭审旁听5场,参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400余人次。
“庭审旁听是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平台,也是推进法法衔接、提升履职能力水平的载体。我们将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以审释法、以审说教、以审示警、以审促改的重要作用。”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