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警民互动

时间:2023-05-13 12:17:38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太感谢你们了,不仅维护了我们商家的名声,还为我们打消了被讹诈的顾虑……”博爱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回访时,个体工商户王某开心地说道。

  事情追溯到2个月前,3月20日,该纪检监察组在辖区走访个体工商户及企业调查过程中,“爱贝孕婴”店主向其反映问题。“最近,经常有顾客以投诉商品违规为要挟,向我们索赔,因缺乏法律知识,我总以赔钱的方式来息事宁人。前两天又有顾客索赔,这样下去生意真是没法做了……”商户无奈地说道。

  该纪检监察组走访结束后,第一时间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其核查相关情况。经调查,李某某在“爱贝特母婴生活馆”网店购买商品后,以该商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为由,要求赔偿。而通过对该网店的页面介绍、产品标签等进行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现存在违规情况,执法人员随即将调查结果告知商户,为其挽回了损失。

  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该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商户守法经营意识,避免因不当宣传导致违法行为发生,降低被投诉举报的风险。同时,积极引导经营者加强技术防范,在处理恶意投诉举报的过程中采取录音录像、保留图片证据等方式,及时有效固定证据材料,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应对恶意投诉举报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该纪检监察组组长严翠萍说道。(李岚岚 王萌萌)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61a5a9beaa2f4d2bbc73d20981b9a91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