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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07 23:22:4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龙某某案件引用的法律条款不全,只引用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引用到具体哪一款,且案件党籍证明材料中只有提供人,没有接收人……”近日,黔东南州三穗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汇总会上,文笔街道纪工委书记当场反馈评查的案件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三穗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案件质量生命线,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构建“铁案工程”的有效举措,紧抓案件办理的核心要素和质量评查、责任链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案件评查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通过统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业务骨干力量,分成3个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每小组由1名案件审理室人员+1名纪检监察室人员+N名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街道)相关人员组成,重点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文书机制和处分执行4方面以及主体身份、程序手续、条款引用、审理文书等16项内容,对各承办案件部门2022年办结的案件开展交叉评查活动,进一步了解掌握全县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形成“比学赶帮超”氛围。

  为确保评查结果精准、客观,县纪委监委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评分表》,明确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采取100分制进行,案件的每一个部分内容错误或缺失都设置有相应扣分项,最后总得分达到95分以上为优秀案件,得分75分至95分为合格案件,得分75分以下为低质量案件。

  案件评查,重在结果的运用转化。为杜绝“一评了之”的现象,对评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瑕疵的,直接取消评查,并退回案件承办部门进行整改,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共性、易发多发的个性问题及扣分情况梳理汇总,通过“一卷一清单”“一卷一反馈”督促限时整改落实,并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事项当中,进一步压紧压实案件承办部门的工作责任,防止“案结事了”,真正形成案件质量闭环管理,切实提高案件查办质效。

  此外,三穗县纪委监委还针对各案件承办室、组存在的关键环节、常见错误类型,编发《工作提示》《审理工作指导要点》《指导性案例》等指导性、实用性较强的业务指导资料,提供学习参考,通过以案促训、以案促改,促进案件质量整体质效提升。

  今年以来,三穗县纪委监委已完成对2022年办结的73件案件、569余册案卷逐一开展交叉评查,评查出优秀案件59件,合格案件9件,质量不高案件1件,发现并整改问题350个。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zzjs/202304/t20230424_79231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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