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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18:19:06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这几名非党员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核及立案工作,我们应该参照哪种程序规范和法律文书来办理呢?”近日,淮北市杜集区监察委员会完成了向各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的改革任务,派出朔里镇监察办公室在办理首例非党员监察对象案件过程中提出了疑问。

  因全市区级监察委员会向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刚刚完成,基层监察办公室在办理监察对象违法问题时无具体可参考的监察办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该问题反映到区纪委监委后,区纪委监委便自行探索从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理申诉全流程的各环节制定了一套监察办执法程序操作指引(试行),并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予以印发执行。

  《操作指引》以符合基层工作实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安徽省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镇、街道监察办工作实际,突出化繁为简、易于执行、注重实操特点制定,体现了执纪执法贯通、一体决策运行的工作要求。对监察办公室执法程序各个环节作了详细规定,同时统一了文书格式,规范了从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呈批报告到处分决定等24种文书式样45个工作附件,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够“按图索骥”开展工作,提高工作规范性,确保工作质效。

  “《操作指引》的出台,规范了监察办执法程序、强化了内控机制、细化了工作流程、落实了依规依纪依法,推进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下一步杜集区纪委监委将及时总结《操作指引》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不断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区纪委监委分管案件工作的负责同志表示。(淮北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920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