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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2 14:49:35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您好,我们是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请问您近期收到过自然灾害救援救助资金吗?”

  “没有收到,什么时候发放的?”日前,保山市隆阳区纪委监委针对自然灾害救援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生过泥石流的瓦马乡群众进行电话访问。

  “组长,有群众反映没收到自然灾害救援救助资金,这难道有什么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干部小兰说道。

  专项监督检查组对此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核实,经过调取银行流水、核对瓦马乡发放自然灾害救援救助资金花名册、与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发现该乡工作人员确实按照规定给群众发放了相关资金,但是由于公开公示、入户宣传、登记联系电话和银行账号人员信息等工作不到位,导致了部分受访群众对自然灾害救援救助资金发放情况不了解。

  情况核实清楚后,专项监督检查组针对这些情况反映出的作风不实、工作不细,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等深层次的问题开展分析研判,举一反三。聚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各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救助资金物资的分配发放监管情况,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等,对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和20个乡镇(街道)相关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加强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救灾资金、物资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物资及时、足额、公平、公正发放到位。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4个,反馈3个方面意见建议。

  开展自然灾害救援救助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是今年以来隆阳区纪委监委在“清廉云南”建设隆阳行动中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的一次具体实践。在工作中,专项监督检查组坚持以“小切口”整治“大问题”,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通过“室组地”联动,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同时,采取“边查处、边整改、边治理”的方式,联合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排查梳理出责任体系不健全等4大类共性问题,并针对共性问题制定整改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对人员培训、救灾资金、物资全过程监管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监测台账建立、监测点监测、群众宣传、资金公示等14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整改完善。

  “我们现在对发放的自然灾害救援救助资金及时向群众进行公示,同时还定期对群众进行入户或者电话回访,了解群众收到资金的情况,并且根据专项监督检查组的意见建议完善了台账。”区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检查组再次到瓦马乡回访时,前期反馈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施荔潇 || 责任编辑 段梦龄)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xinfangjubao_0412/119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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