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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15 16:00:31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我主要负责水利的项目管理,认为在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项目验收等环节存在廉政风险。”日前,在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廉政谈话中,被谈话人县水利局副局长李某按照“岗位职责必谈、廉洁风险必谈、防范措施必谈”的要求,逐项进行自述。针对风险分析不到位的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及时帮助分析廉政风险点并提出具体要求。

  

  一直以来,凤山县着力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县委组织部积极探索干部管理内部监督制约方式,综合运用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做实廉洁教育,从严从实把好干部“廉洁关”。

  

  坚持组织监管与纪检监督相结合,建立健全监督长效机制,形成组织监管不放手、纪检监督不松手的同向发力格局。该县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形成组织人事、纪委监委、综治、审计以及公检法司等部门定期信息通报机制,运用好考核、审计、信访、“一报告两评议”、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成果,筛查甄别有关问题,建立负面信息库,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参考。

  

  同时,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优化完善干部选拔制度机制,把脉干部政治素质,绘准党员干部政治“画像”。通过廉政谈话、廉政家访、个人现实表现和定期开展“廉洁体检”等方式实时记录干部廉洁思想动态,并建立党员干部“一人一档”,精准把握干部成长轨迹。

  

  此前,该县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收到群众信访举报,反映三门海派出所所长龙某违反工作纪律泄露案情问题线索,调查组通过走访群众、个别谈话、调取相关资料等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认定该举报问题不属实,对该问题线索予以了结处理。

  

  该县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问题,将澄清不实举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加大对敢于改革、担当实干干部的保护。该县纪委监委加强对信访举报信息的分析研判,准确区分恶意诬告、举报失实、错告以及重复举报等情况,及时开展调查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近三年来,该县为8名受到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凤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0404/gxjjw642b970e-1804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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