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建设

时间:2023-04-15 15:05:01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近日,桂林市临桂区四塘镇纪委对四塘镇某村委会副主任廖某进行第四次回访教育,此前,廖某因在处理日常工作中面对群众质疑时,态度恶劣、行为粗暴,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他能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但总觉得处分偏重,有些负面情绪。”针对廖某思想认识状况,临桂区四塘镇纪委带着同类案件处理情况的相关材料,与其一起分析犯错误的原因,深入查找思想偏差。经过几次回访谈话后,廖某逐渐摆正心态,主动向与其发生矛盾的村民道歉,同时积极向老村干部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用心耐心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为激励受处分干部从“有错”变“有为”。临桂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按照“谁监督、谁负责”、“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采取分层谈话、上门家访、交流座谈等方式,对受处分人员进行暖心回访。通过与受处分人面对面交流,引导其说出心中疑虑,解开心里症结,使回访对象切实转化思想、转变态度,从而卸下包袱,大胆干事创业。同时,对受处分人提出的合理请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让受处分人员感受到组织的关爱。

  
临桂区五通镇某村委会委员全某某于2021年11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村党支部大会上被通报批评后,情绪十分消极低沉,担心村民对他“另眼相看”。五通镇纪委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有针对性地制定回访教育方案,安排工作人员与全某某多次交心谈心,在组织的关心和鼓励下,全某某重拾信心,积极投入一线努力,为村民化解纠纷矛盾20余件,在发展村集体经济中,全某某又勇挑重担,带头带领村民致富,重新获得了村民认可。

  
为做深做细回访教育工作,临桂区纪委监委以“室组地”联动模式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回访教育。结合受处分人违纪违法事实,在回访前认真查阅卷宗档案,全面了解回访对象受处分原因,并深入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向单位党员干部及服务范围内群众了解其在处分期间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等情况,因人施策定制个性化回访套餐,提升回访教育工作实效。回访后,工作人员及时填写《对受处分人回访教育登记表》,收集整理好问题清单,对受处分人给予客观的评价,并将结果纳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2022年以来,共对63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列出问题清单16份。

  
临桂区纪委监委把回访教育作为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环节,坚持将开展回访教育与推动以案促改、建章立制和日常监督等工作统筹推进,强化回访成果运用。驻临桂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针对该区粮食购销领域相关人员受贿等问题,督促该单位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指导全面排查管理漏洞,推动制定完善4项制度,确保制度管得住人、流程管得住事。(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0414/gxjjw643925c6-18073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