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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15 14:10:0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各位要认真思考分析整改缓慢的难点、卡点、堵点在哪里?找准找实具体原因,紧起来、急起来,快速组织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按期按质完成整改工作。”

  近日,红河州纪委监委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警示约谈会,该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面对面约谈蒙自市、个旧市党委、政府、纪委监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并电话约谈建水、弥勒、泸西、绿春等县市党委“一把手”。

  “这次约谈,是再一次的警醒,再一次的教育,更是再一次的鞭挞和帮助,将坚决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改问题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实际成效……”相关约谈对象纷纷表态道。

  红河州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清廉云南”建设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工作措施范畴,始终把反馈的每个问题当作一道“必答题”,通过层层压紧压实责任、联动发力,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落实、督进度,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持续擦亮“天然氧吧州”“森林屏边”“长寿金平”等生态环境底色。

  该州纪委监委紧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的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采取上下联动监督、左右联合检查等方式,适时对照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开展一对一监督检查,盯进度、盯目标、盯作风、盯纪律,以精准监督执纪推动问题解决、责任落实,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保护治理措施落地见效。

  同时,强化“一把手”关键少数监督,压实市县党委政府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围绕解决问题整改、提升环保领域治理效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将执纪问责的效果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

  此外,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压实州生态环境局作为主管部门的保护监管责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各县市和部门开展定期调度,及时掌握问题整改、保护治理落实进度,定期分析研判,提出指导意见。

  “我们要以‘等不得、误不得、慢不得’的紧迫感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红河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突出政治监督,对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只讲困难问题、不想解决办法和以“躺平”“敷衍”“打太极”“推诿”“拖延”等行为,坚决“亮剑”,以“问剑”推动“破局”,为推动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王芳 || 责任编辑 李艳欣)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xinfangjubao_0403/119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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