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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8 08:27:11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庆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吴丽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吴丽华简历

  吴丽华,女,汉族,1965年3月出生,甘肃庆城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2.09-1984.07 庆阳师专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4.07-1986.08 庆阳地区教育处人事科科员

  1986.08-1990.03 庆阳地委组织史编纂办公室科员

  1990.03-1993.09 庆阳地区妇联科员

  1993.09-1997.06 庆阳地区妇联副科级秘书

  1997.06-1998.07 庆阳地区妇联正科级秘书

  1998.07-2001.07 庆阳地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组织科副科长(其间:1997.08-1999.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1.07-2005.06 华池县委副书记(其间:2002.07-2002.12挂职省委宣传部出版处副处长)

  2005.06-2006.03 庆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6.03-2010.01 庆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企业党建办主任(其间:2006.09-2009.06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公共管理专业学习)

  2010.01-2011.09 环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09-2016.12 正宁县委书记

  2016.12-2020.03 庆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正宁县委书记

  2020.03- 庆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3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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