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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8 05:48:50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法院庭审旁听活动,感触颇深,相当于把业务培训搬到了庭审现场,让我对案件证据查证、办理程序及处理依据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石台县某乡镇纪委书记在旁听后谈了自己的感受。

  3月29日,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走进法院,旁听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某某受贿案件的庭审,近距离感受庭审实况,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在近三个半小时的庭审过程中,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聆听,对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法庭审理活动进行了“沉浸式”学习,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巩固。

  “看着让人触目惊心的犯罪事实,听着犯罪嫌疑人悔恨不已的现场陈述,让我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底线不可触碰!”某纪检监察干部活动结束后深有感触。

  据悉,石台县纪委监委不断探索警示教育方式方法,在全县范围内分层分类分批进行无死角、全覆盖式警示教育。创新定制“三个一”廉政套餐助力新提任科级干部开好局、起好步。通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参观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宣讲等多种形式,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崇廉尚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今年来,共开展各类教育活动13场,参与人数500余人次。

  “旁听庭审,既能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法纪意识,提高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也能为他们敲响拒腐防变的警钟,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110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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