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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17:12:28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2017年至2018年,时任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总经理蔡喜军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规将本县储备粮订单下达给外县种粮大户。2020年8月,蔡喜军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地方储备粮订单政策,是平阳县为了保护本地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利益,鼓励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储备粮订单奖励的一项惠农政策。

  

  种粮大户金某系瑞安市种粮户,未在平阳县种植粮食,不符合享受平阳县储备粮订单政策的有关条件。可是他却在2017-2018年连续两年获得了共计72000公斤平阳县储备粮粮食订单,累计获得奖励补贴共计32825.6元。本县的粮食订单奖励怎么会“飞到”外县种粮大户的口袋里呢。

  

  原来金某的儿子正好是时任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科副科长陈宗舜的朋友。陈宗舜向蔡喜军提出帮忙照顾给予粮食订单的请托。蔡喜军未经过班子会议研究,且未认真审核金某的资格条件,通过订单系统管理员李信冬向不符合条件的金某提供订单。

  

  目前,违规发放的补贴已全部追回。蔡喜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宗舜因帮助他人违规获得粮食订单以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诫勉谈话处分;李信冬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材料审核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金某获得粮食订单,受到警示谈话处理。

  

  违纪者反省

  蔡喜军:我以为粮食订单还有多余,给其他人也没关系,就交代下属直接办理了,没有意识到未经班子会议研究,且未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已经触犯了党纪党规。我一定吸取教训,深刻反省,以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执纪者说

  “人情有量度,纪律无盲点。”蔡喜军等人的“帮忙”触碰了纪与法的红线,最终受到了相应的处分。该案件也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一定要划清公与私的分界线,用好手中权、为民谋好利,实事求是地落实扶贫惠民各项政策,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0/11/16/032807053.shtml